《关于重新公布三明市沙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制定过程

日期:2026-09-15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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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自然资源局于7月委托三明华地测绘工程有限公司依法开展三明市沙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编制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为低风险,并于8月3日经区委政法委审查备案。区自然资源局于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29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重新公布三明市沙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意见建议,未收到意见反馈;同时,区自然资源局通过OA向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征求意见建议,未收到意见反馈。2026年9月1日,区自然资源局起草了《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草案)》,并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6年9月2日,区政府召开关于研究重新公布三明市沙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有关问题专题会议,会上对《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草案)》进行初步审议,并根据专题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最终形成《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草案)(送审稿)》。2026年9月7日上午经2026年区政府第九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2026年9月8日经区主要领导审签同意后最终行文印发《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三明市沙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沙政规〔202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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