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水利局关于接受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新城广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日期:2019-11-15 15:01 来源:沙县水利局
| | | |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19年11月14日,我局接受了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新城广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1月15日-12月14日。

联系电话:0598-5823972

通讯地址:沙县长泰南路15号禹德大厦13楼

邮编:365050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表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新城广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南平禾泽环境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单位

南平禾泽环境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1.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沙县水利局

2019年11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