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园宝格丽工业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日期:2021-08-30 15:59 来源:沙县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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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

  备案日期: 2021年08月30日编号: 闽发改备[2021]G100102号

项目代码 2108-350427-04-05-174516 项目名称 金沙园宝格丽工业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企业名称 三明天蓝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类型 有限责任
建设性质 新建 建设详细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金沙园北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利用福建宝格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建屋顶(合计屋顶可利用面积2300平方)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方式安装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本次装机容量380KW。

  主要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 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40万度电

项目总投资 220.0000万元 其中:土建投资0.0000万元,设备投资 200.0000万元(其中:拟进口设备,技术用汇 0.0000万美元),其他投资20.0000万元
建设起止时间 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
备案部门预审意见 1.安全生产、用地、规划、消防、环保、节能审查等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 。 2.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已备案项目信息发生较大变更的,企业应当及时告知备案机关。 3.本备案所采用的工艺、技术、产品、装备,应符合《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节约能源法》、《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法》、《土地管理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应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能耗、质量方面强制性标准,应符合国际环境公约等要求。 4.项目所利用屋顶应为已建永久建筑物屋顶,且应具备安装太阳能光伏材料所需的承载条件。 5.请按照国家能源局文件(文号:国能新能【2015】358号)要求,做好项目信息填报工作。
 
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08月30日
注:上述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由备案申报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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