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县双溪水库工程35KV输变电工程上坂开关站间隔工程核准的批复

日期:2023-05-15 10:20 来源:沙县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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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沙县)水务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批复沙县双溪水库工程35KV输变电工程上坂开关站间隔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县双溪水库工程35KV输变电工程上坂开关站间隔工程(项目代码:2304-350427-04-01-904304)。 

  二、建设单位: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沙县)水务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址:三明市沙县区虬江街道官南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用地面积862平方米,在上坂开关站新增户外35kV间隔一个。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估算165万元。由你单位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六、项目招标具体事宜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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