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高政〔2023〕4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7-350427-04-01-700129)。
二、建设单位: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地址:沙县区高砂镇渡头工业集中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总建筑面积38000平方米,其中仓储物流区新建2幢2层框架结构标准厂房14000平方米,渡头工业厂房区新建3幢单层框架结构标准厂房21000平方米、1幢6层综合业务用房3000平方米。园区道路改造提升2000米,路宽6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配套建设室外综合管网1000平方米、绿化工程6000平方米、停车场4000平方米及快充充电桩32个等附属工程。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074.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41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71.9万元,基本预备费549.3万元。由你单位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六、建设工期:按36个月控制。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遵守《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并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其它采购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其他相关手续,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开展下一步工作。
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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