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沪明合作食品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三明高新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沪明合作食品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明建司〔2025〕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沪明合作食品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4-350427-04-01-665988)
二、建设单位:三明高新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地址:三明高新区金沙园北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5幢标准厂房、2幢职工宿舍及1幢园区配套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99000平方米,完善室外综合管网、停车场、污水预处理设施及其配套设备、绿化工程及厂区道路硬化等附属工程。改建园区道路2013.5米、新建园区道路987.7米,配套建设沿线附属设施。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588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703.1万元,其他费用5708.4万元,预备费2020.6万元,建设期利息3450.0万元,由你单位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六、建设工期:按60个月控制。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其他相关手续,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开展下一步工作。
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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