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生态新城揽月山人才配套房三期申购受理的通告(一)

日期:2022-12-16 17:13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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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生态新城人才住房需求,吸引人才汇聚,根据市委《市区城建重点项目调研座谈会备忘录》(〔2021〕6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区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明政办〔2020〕24号)、《三明生态新城揽月山人才配套房三期销售方案》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三明生态新城揽月山人才配套房(以下简称“人才房”)三期申购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申购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工作单位在三明市区(含三元区、沙县区,下同)内的:

  第一类:在生态新城工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三明机场),或拟到生态新城工作的在建项目的干部职工;

  第二类:在三明市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技工资格的干部职工。

  2.工作单位在三明市域内的:

  第三类:经三明市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认定的人才、引进生,在受理截止日前5年内未享受过三明市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办证时间为准)。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已满五年的应补齐产权;

  上述人员入职时间需在2022年12月1日(不含12月1日)前。

  二、受理程序

  满足条件的申购人向销售单位福建三明欣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一份)。

  1.三明生态新城揽月山人才配套房申购表(附件1),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三明生态新城揽月山人才配套房诚信申购承诺、授权书(附件2,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现场面签,已婚的需携配偶);

  3.身份证、户口簿。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含户口簿首页及未成年子女页);

  4.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一审的提供法院的生效证明),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未婚的无需提供;

  5.学历、职称等证明(仅第二类申购人需提供)。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有证书编号和二维码)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中的学位查询结果打印件或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技工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党校学历申购人需持党校学历原件、复印件到申购受理地点。

  6.工作证明。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原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及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录用、聘用合同(文件)。退休返聘人员应提供经工作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的银行工资流水单。证明开具日期在受理通告日之后的方有效;

  7.社保或个税缴交证明。社保或个税缴交证明需是近期连续缴交记录,打印日期在受理通告日之后的方有效;

  8.个人征信报告。前往中国人民银行打印近期个人征信情况;

  9.营业执照、股东证明。创办企业的申购人(本人或配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证明。在企业工作的申购人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三、注意事项

  (一)受理时间:

   1.集中受理时间:2022年12月24日~2022年12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需在集中受理时间以外申请受理的,请咨询售楼部林经理,联系电话:13055557895。

  (二)受理地址:三明生态新城金桥路3号人才房售楼部(湿地公园旁)。

  (三)咨询电话(工作日):0598-5825711,联系人:杨先生。

  (四)申购人按有关要求填写表格、提供证明材料,将申购材料提交至售楼部。

  四、申购说明

  (一)房源情况。本期预售人才房C-17地块1-9号楼、C-18地块1-10号楼房源,共计585套商品房(以实际公布房源信息表为准),按毛坯现状销售。

  (二)购房价格。人才房三期销售备案均价与二期保持一致(6772元/m2)。

  (三)选房办法。本次选房采取“先到先选”的方式进行,满足条件的购房者携带申购资料到揽月山人才房售楼部报名,具体流程为:

   1.向工作人员提交申购资料审核;

   2.支付定金(5万元);

   3.现场选房;

   4.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首付款等款项。

  “先到先选”的认定以定金到账时间为准。选房完成后,须在7天内支付首付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未支付首付款的,不予保留已选定房源的选择优先权。

  (四)交易限制。签订三明生态新城揽月山人才配套房销售合同购买的商品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在限制上市交易年限内,不得将所购商品住房转卖、对换、赠与、作价入股。

   (五)优惠措施。人才房首期、二期及三期的购房者可享受以下优惠:

    1.在正式交房后一年内装修的,给予未来三年免交物业费及装修垃圾清运费的奖励;

    2.停车位购置优惠,以交房时间为基准,价格参照生态新城内楼盘停车位市场价的6折确定。

  (六)服务期限。申购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需在三明市内服务满五年(由社保系统、医保系统比对认定,退休或死亡的除外),退休返聘人员返聘服务期也应满五年。服务期未满五年的,交易前需向销售方补交买房时购房合同价款的15%差价。

  (七)违规处理。申购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提供证明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收回商品住房并依法注销不动产权登记证,同时将其行为记入个人信用档案,收回商品住房产生的相关损失与后果由申购人自行承担,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友情提示。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申购者全程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扫描张贴二维码。

  

 

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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