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取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棚户区改造项目房产的公告

日期:2017-05-10 15:37 来源:沙县凤岗街道办事处
| | | |

沙县凤岗街道办事处
关于选取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棚户区改造项目房产的公告

 

为推进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根据《关于鼓励城区棚户区改造房产被搬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实施意见(试行)》,决定采取公开报名,抽签选取房地产估价机构对城区棚户区改造房产进行评估,原则上一个棚改项目选取1家房地产估价机构。现将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资质:具有三级以上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

2、机构注册地:在三明市区域内注册,或在三明市区域外注册且在沙县设有分支机构(持有沙县分公司营业执照)。

二、报名提供材料

1、申请报告;

2、房地产估价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3、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房地产估价师(至少2名)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1-186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沙县凤岗街道办事处四楼村建站

咨询电话:张先生   0598-5831891

 

 

沙县人民政府凤岗街道办事处

                             2017年5月11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