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小产权房入学有什么规定?

日期:2022-10-11 19:13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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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小产权房的认定。由城区街道下属的村(居委会)建设的改善居住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工业园区企业、管委会开发的具备人员集中居住、生活区配套服务设备设施齐全、具有物业管理等社区功能的集中居住小区认定为小产权房。公司、企业等供内部职工居住的职工宿舍、单体楼房不认定为小产权房。

  2.居住小产权房入学要求。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购买小产权房,并实际居住在小产权房里。提供《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户口簿、水电费缴费凭证(近一年)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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