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哪些条件?

日期:2022-10-11 18:55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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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分成以下三类:

  1.经商办企业。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商办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户口簿、居住证(外县人员)、租房合同原件(含房东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2.企业务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企业务工。提供户口簿、居住证(外县人员)、务工合同、租房合同原件(含房东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3.自由职业。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固定职业的。除提供户口簿、居住证(外县人员)、租房合同原件(含房东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进行认定外,还需提供从事自由职业的证明,确定无法提供的,由学校调查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符合政策规定的外来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均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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