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供养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日期:2022-10-13 11:21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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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申请特困人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晋江市户籍;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2)无劳动能力: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年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的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视力残疾人。因罹患重病、经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主任医师开具需长期卧床治疗诊断证明书的对象。

  (3)无生活来源: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罹患重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导致长期医疗护理费刚性支出超过个人或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4)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特困人员;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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