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为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专项资金安排支出用于对财政贴息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一定奖补。
概述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是指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的,用于为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担保的基金。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由政府指定的公共服务机构或其委托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负责运营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小微企业申请的贷款,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重点就业群体创业就业。
申请对象
个人创业: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 (含残疾人);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高校毕业生 (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⑪在闽就业创业的台湾同胞。
享受补贴(待遇)
额度不超过20万元(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最高额度为30万元);
期限不超过3年(按第一、第二年给予贴息)。
申请说明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需要先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资格审核,再向当地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和经办银行提交担保和贷款申请。对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将向经办银行拨付贴息资金。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①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②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
③其余身份证件或证明材料;
④工商营业执照;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流程:
办理地址
电脑端:https://zwfw.fujian.gov.cn/
手机端:闽政通APP
政策文件
《我省八部门关于推进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相关事情
经办机构:沙县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长泰南路18-23号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
联系方式:0598-8863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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