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408-0200-2020-00011
- 备注/文号:沙城管〔2020〕23号
- 发布机构:沙县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1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城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沙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沙县城管领域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沙城管〔2020〕16号)的安排,局拟定于6月28日至6月30日对近阶段城管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制度并长期坚持。
一、督查时间
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6月30日。
二、督查主要内容
《沙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沙县城管领域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沙城管[2020]16号)、《沙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沙城管[2020]13号)内容以及城管领域内房屋安全隐患、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内容。
三、督查组
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抽调成员组成督查组。
组长:刘龙喜
成员:曹金华、吴昌水、俞炜、杜军
负责督查局属各单位和监管企业。
四、工作要求
㈠局属各单位要对照督查内容,补齐内业资料,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见附表)。
㈡局属各单位需在督查时报送以下材料交付督查组。
1、前阶段整治工作总结。总结应简明扼要,包括工作已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拟采取措施。
2、已完成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清单。对照《沙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沙县城管领域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沙城管[2020]16号)要求,做好隐患排查工作。
㈢请局属各单位上报联络人(名字、职务、联系电话)至局安办(杜军13860537555)。
㈣督查组工作结束后应形成工作情况汇报,局安办将检查情况呈报局党组并进行全局通报。
沙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16日
城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整治督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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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要求 |
责任单位 |
督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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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全生产(含房屋安全隐患、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排查、整改、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等材料 重点查看全县各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排查、整改、销号清单 |
城监大队 市政中心 园林中心 环卫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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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渣土车落实准运制度,安全运输、密闭运输、“滴撒漏”、乱倾倒等执法检查情况;户外广告安全检查,拆除无主广告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执法检查情况。 随机抽查一家渣土公司运输安全规范执行情况。 |
城监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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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市区道路巡查,修补坑洼损坏路面。规范设置道路限速标志、交通标志线、隐患路段爆闪灯、交通信号灯设施等情况。 (2)桥梁、下穿通道、城市雨水管网、城镇低洼易涝点等管理巡查情况。 (3)市政照明设施和夜景设施检查情况。 (4)地下井道、管道等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流程、应急演练、设置警示牌等执行情况。 现场查看有限空间施工作业或市政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生产规范情况。 |
市政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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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河两岸”、城市公园内安全设施检查情况和园林绿化作业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特种作业车辆、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作业的安全检查情况。 抽查一家公园设施落实安全检查情况。 |
园林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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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道路清扫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环卫车辆作业安全运行管理,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安全管理等执行情况。垃圾中转站、公厕、压缩站安全生产隐患巡查检查情况。 监督查看生活垃圾压缩、清运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情况。 |
环卫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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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督查物业公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落实情况。 抽查小区内消防通道、充电桩等消防安全设施落实情况。 |
市容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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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监管企业、外包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执行情况 |
城监大队 市政中心 园林中心 环卫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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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是否做到“五双管制度”(双方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
污水处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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