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10408-0200-2022-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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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沙县区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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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沙县区城市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沙县区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2-06-02 09:58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9月3日至9月30日,区委巡察三组对区城市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1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局机关纪委协调监督”的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局领导班子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 确定整改目标,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分管部门和涉及的整改工作做到及时部署、及时督查。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要求各党支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围绕14项5条反馈建议和40个具体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牵头部门、责任人,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实行销号管理,逐条逐项抓落实,不折不扣抓好整改,确保改彻底、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问题整改。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履职意识和能力。发挥局党组表率作用,党组成员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重要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好思想认识不深,重视不够的问题,严格落实主责主业,提高局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二是修订完善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规范议事内容和议事程序,凡是涉及城市管理“三重一大”事项一律要求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局党组成员轮流表态发言,最后由局党组书记进行表态,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严格督促“一大队三中心”规范民主议事程序,对提交班子会研究事项一律要进行表态发言。三是从严从实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每季度开展学习讨论交流,细化学习讨论内容,印发学习资料,落实学习制度,不断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四是解决好建筑垃圾消纳场问题。联合金沙园管委会协调蕉坑岭附近的地块作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消纳点,由城监大队给小区、物业等部门免费发放出入证,实行一车一卡管理报备制度,场内建筑垃圾严格按照要求分类堆放。目前蕉坑岭建筑垃圾临时堆放消纳点已投入使用,现已发放90余张出入证,消纳约30吨建筑垃圾。同时,着眼长远,由园区建发集团负责选址建设垃圾综合处理设施,解决建筑垃圾循环利用问题。五是强化机关党委抓党建意识。严格落实指导督导工作制度,每季度对下属各支部开展一次督查,将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手册、党费收缴情况等纳入督查内容,局机关党委分别于2021年8月、2021年12月对下属各支部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的方式开展党建工作督查。针对园林中心支部存在的问题,调整园林中心支部书记,具体抓好党建工作,从支部工作手册的规范记录开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存档。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问题整改。一是加强领导。完善班子分工,局党组书记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成员分片管理好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局党组每年召开两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并结合实际制定细致有效的整改措施,及时整改。2021年12月局党组向区委报告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强化学习。突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形成“头雁效应”。将有关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内容列入党组学习计划,把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批示精神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利用好中心组学习时间,组织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增强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如,2022年2月14日党委中心组组织学习了《论意识形态工作的紧迫性与重要性》《保密工作条例》等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2022年2月17日召开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局党组成员都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反省自身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认识新时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三是落实责任。落实网评员制度,发挥主流意识形态的指导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单位宣传栏、微信群和临街商铺LED屏等载体,广泛宣传意识形态领域的正面内容。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每年研究解决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存在的问题不少于2个:①2021年12月13日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关于城市建设监察大队的“致远OA系统”存在命令执行漏洞的问题》,第一时间联系“致远OA系统”运营商(沙县移动公司)立行立改,组织维护人员技术排查,及时封堵“致远OA系统”漏洞。为避免再次发生漏洞问题,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所属网站及信息系统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坚决堵住网络漏洞,确保内网“OA系统”安全。②2022年1月6日召开会议,对“与今日沙县APP合作事宜”进行研究;落实“三审制度”,对上传今日沙县APP的信息严格审核、把关和监管;完善对微信、QQ等敏感信息网络舆情的处理机制,提高舆情风险的发现力、研判力、处置力,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与管理。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每年4次专项督查,结合每季度的党建检查,2022年4月开展了第一期督查,有力有效做好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3.关于履行主责主业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问题整改。一是加强源头治理。根据《关于开展沙县渣土和散装运料车密闭运输整治攻坚行动联合执法的工作方案》要求,2022年1月21日,沙县区城监大队、区交警大队、区交通执法大队等区渣土办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整治工作组,结合近期执法情况,通过现场检查、座谈交流的方式开展“巡查督导”活动,同时严查城区4家渣土运输公司资质条件。开展专项巡察执法行动,以施工工地、建筑垃圾偷倒点的巡查作为工作重点,采取设置卡点、机动巡查等方式,严厉打击违规运输车辆。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沟通协作。深入城区建筑施工工地等场所发放宣传材料,宣传渣土运输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危害性,增强车主安全意识,从而遏制渣土运输车违法行为的发生,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参与的声势和氛围;强化沟通协作,加强各街区、园区中队之间的沟通、协作,杜绝渣土运输多头管理甚至管理空档现象发生。三是规范行政许可审批程序。严格落实行政审批流程,合理简化程序,杜绝审批程序前后倒置现象发生。实行与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同步,及时跟踪行政审批文件交费情况,落实行政许可费用的收取,四是加强对物业的监督管理。针对物业管理信访投诉较多问题,统筹安排,加强了市容管理股人员配置,目前市容股配置股长1名、副股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5名,确保各类群众诉求有人接,有人到现场核实处理,有针对性地做好处置工作。五是落实垃圾处理费征收。抽调8名工作人员,成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班组,分成3个小组,对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核查,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六是规范档案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办公室已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每年的档案一律按照要求形成电子档案目录,纸质档案已统一放到档案柜,不定期进行消杀,对6本被虫蛀的材料已进行修复。同时,举一反三,督促各单位规范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并不定期进行检查。七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对局办公室和城监大队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城监大队分管副大队长和环卫中心窗口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问题整改。一是开展学习。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制度面对面》等,提高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意识。二是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分析、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22年2月16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制订2022年度工作计划。三是规范撰写工作总结和述责述廉报告。局党组成员认真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 及时制定今后努力方向,避免述责述廉报告述业务多的问题再次出现。规范撰写工作总结,避免工作总结雷同现象再次发生。 

  5.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问题整改。一是加强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2022年1月10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22年1月24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工作纪律。二是落实“一岗双责”, 强化责任担当。局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工作和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监管,推进廉政谈话常态化、制度化,局党组成员廉政谈话做到应谈尽谈,党组书记定期约谈局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责任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每年至少安排2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监督检查。三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重新梳理局班子、局属各单位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及文件保密、异地培训、后勤管理等,对可能引发的廉政风险进行评估、预判,全面查找岗位廉政风险。四是加强财务管理。针对财务审批以大队和各中心为主的问题,城管局成立了财务中心,由一名熟悉财经业务的局班子成员分管财务工作,对全局财务进行统筹管理,按照《城管局财务管理制度》要求,统一财务审核把关标准与流程,及时发现、纠正问题。进一步完善《城管局机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严格督查,元旦春节期间共组织开展各类监督检查6次,做好督查记录。五是开展警示教育。采取观看电教片、廉政教育党课、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开展形式丰富的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今年已开展警示教育7次193人次,观看《贪欲之害》《背叛》《致命的决口》等警示教育片4片,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六是强化“三重一大”会议双报制度。要求做到会前报告,会后报备。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与下沉式监督相结合,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部门职责性质开展专项监督,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节点,利用片区协作机制、“1+X”专项督查开展监督检查。 

  6.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问题整改。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2022年3月3日,组织全局财务人员及办公室负责人培训学习《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等财经制度规定,提高财经纪律意识。二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规范公车使用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以及统一保险录入“全省一张网”统一管理。三是建立完善车辆加油和维修管理机制。修订完善《三明市沙县区城市建设监察大队执法车辆管理规定》,明确各中队及各科室负责人(正式人员)管理加油卡及车辆使用维修,负责对车辆加油和维修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两定一统”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管理。建立车辆验收制度,由驾驶员向负责人报告加油或故障情况并上报办公室登记造册,车辆维修完毕后由驾驶员和车辆负责人到修理厂验收签字提车。目前城监大队执法车辆加油和维修均已建立登记台账。四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按照《城管局公务接待制度》的有关规定,坚持标准和原则,坚决杜绝未附公函接待、菜单无单价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五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对局机关、城监大队和园林中心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园林中心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7.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问题整改。一是加强工程费用结算监管。落实造价审核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落实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实行现场确认签字制度,即工程结束后均应派员到现场核实签证认定。今后所有项目均应提供完整依据,否则不予办理相关费用支出手续。二是规范招投标程序。召开环卫中心班子会议,制定《沙县区环卫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格遵循招标有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要求,今后对所有工程项目做到应邀尽邀。三是严格把关市政修补项目工程量。因市政零星修补工程均为城市公共区域的设施,多为突发情况,损坏的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及时修复。因维修数量、材料不明确,由甲方聘请的监理公司在现场监督施工过程中确认,再由经办人现场认定,以确保施工质量。结算时由施工队按确认工程数量做好决算,再由甲方送第三方审核,确保工程费用结算监管到位。四是规范工程竣工验收程序。沙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畔溪排查整治),经参加项目验收人员同意后,按实际终验时间整理归档。五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对城监大队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园林中心负责人及分管副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8.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问题整改。一是及时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因对环卫中心的高温补贴、春节慰问等解读存在偏差,巡察组查出不合规津补贴,现已全部清退。二是全面摸底排查。要求各财务室再次对2018-2021年发放津补贴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对违规发放补贴情况进行调查落实,结合本次方案一并进行整改。三是免于清退情况。经局党组会研究,一线环卫工人可以发放相关奖金和补贴,同意不予清退。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对环卫中心原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9.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问题整改。一是加强学习。组织财务人员及办公室负责人培训学习《会计法》《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提高纪律意识。二是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三明市沙县区城市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和《三明市沙县区城市管理局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三是及时核销违规挂账。工程施工方已开具含税正式发票,会同原始借据三张和工程明细账单一张,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程序,完成园林中心以私人名义向单位借款采购创省级园林城市苗木,长期挂账50000元借条的核销。四是加强资产管理。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和领用,规范固定资产登记管理。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将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物资,全面规范纳入科目核算。出台《沙县区城管局机关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对办公用品采购、领用、登记、管理等做了明确规定。园林中心已聘请仓管人员,进一步完善物资进出仓制度。2021年12月已完成对保密柜和2艘塑钢船的固定资产登记。五是加强票据管理。加强相关票据的管理,做到责任明确、严谨认真,坚决杜绝白条入账现象再次发生。六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对局办公室和园林中心负责人、以及财务室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园林中心分管副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10.关于工会经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问题整改。一是加强学习。2022年3月3日,组织全局财务人员及办公室负责人培训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沙县总工会关于转发福建省总工会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会计法》《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等财经制度,提高财经纪律意识。二是依规开支。遵循“遵纪守法、经费独立、预算管理、服务职工、勤俭节约、民主管理”等原则管理工会经费收支,严格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支出工会经费。三是核实清退。经对2018-2021年工会发放的慰问金进行核实,目前超范围发放的慰问金已全部退还,已完成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对环卫中心工会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1.关于党组织建设有所松懈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问题整改。一是组织开展党务知识培训学习。2022年3月2日,邀请区党工委副书记曹爱珍到城管局,对各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指导意见》(闽委组通〔2017〕102号)等文件精神,明确要求,提高认识。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有关规定和区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深入查摆,深刻剖析,明确整改方向。三是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负责人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四是加强学习交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内容,制定计划表,规范会议记录。重视党课交流讨论,针对党课所学内容组织党员结合思想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交流心得,深化党员思想政治教育。五是规范党日活动理论学习。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党支部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工作、生活实际,确定党员活动日主题,在每次主题党日活动前安排理论学习,增强党员参与主题党日活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2.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问题整改。一是培训学习。2022年3月2日,组织党务工作者培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费收缴工作的文件精神,增强党性意识。二是规范党费收缴,重视党费使用。确定每月10日作为交纳党费日,要求党员个人通过“复兴壹号”APP小程序交纳党费,同时通过微信群督促党员及时交纳党费,强化党员按时交纳党费意识。建立党费收缴专户,杜绝党费收缴代扣现象,每月将收缴的党费汇总审核无误后,按季度将缴费凭证上报至党工委。三是规范党费收缴基数核定。执行党费收缴核定“只入不舍”原则,各党支部核定党员党费存在“四舍”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实现党费规范足额收缴。 

  13.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问题整改。一是加强党务工作者学习培训。2022年3月2日,组织党务工作者培训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规程》,熟悉发展党员工作的相关要求,提高党务工作者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规范会议记录,高效能、高质量完成发展党员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发展党员。坚持发展党员标准,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在支部讨论会议上,对发展对象做到逐个讨论、逐一表态,使党组织和党员对发展对象有更充分的了解。 

  14.关于执行干部选拔和监督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问题整改。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制度。选拔干部一律按照《公开选任股级干部工作实施办法》工作程序执行,开展民主测评、个人谈话推荐、任前公示等。二是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强化对任职后股级干部的监督管理,切实用好干部、把干部用好。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区委巡察三组巡察城管局党组期间,共向城管局移交信访件1件、问题线索1件。区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截至2022年3月18日,已办结2件。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名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0人、科级干部0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1人。 

  (二)诫勉情况:无。  

  (三)组织处理情况 :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垃圾处理费征收不规范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一是由于我区环卫实行一二级管理模式,路段管理员主要职责就是巡查一级环卫负责的主次干道卫生,所以对沿街店面、商铺的核实也重点放在了一级环卫路段,造成二级环卫路段店面、商铺处于失管状态。二是存在用户类型区分含糊,一表多用(一个计费总表用户,多个内部分表用户)情况无法体现,只有靠人工到现场逐一核实才能解决好垃圾处理费漏收问题。据了解,城区共有自来水用户近8万户,以目前人员安排情况,短期内要完成逐一核实任务困难很大。三是沙县区居民外出开小吃店较多,住户未产生水费,按规定有水费产生的水表才能扣缴当月生活垃圾处理费,造成无法全额收取部分住户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下一步措施:一是摸底核查,明确底数。抽调8名工作人员,成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班组,分成3个小组,因人员紧缺,被抽调人员在做好现有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对全区近8万户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核查。二是落实垃圾处理费征收。通过自来水表户和沿街摸排核查的底数,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是对《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沙政〔2007〕44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修改优化后,上报区政府审批、发文。 

  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  

  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5823083;通信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府北路28号;电子邮箱sxcgj2019@163.com。 

                                                                         

 

                                                                           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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