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09-0200-2025-70178
- 备注/文号:沙财(建)指〔2025〕33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13
三明市沙县区交通运输局: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5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村公路养护)的通知》(明财(建)指〔2025〕47号)和《三明市沙县区交通运输局关于2025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村公路养护)分配的回函》,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46.85万元(详见附表),款列“2140106 公路养护”,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为“50302基础设施建设”,指标来源市财政局。请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公路养护体制分成资金管理的通知》(闽财建〔2020〕9号)等文件要求,规范使用资金,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一是规范资金支出方向,严格按照《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办法》(财预〔2009〕14号)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26号)相关要求,分配和使用转移支付资金。
二是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按规定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禁违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将资金拨付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财政专户或代管资金账户、融资平台公司账户。
附件:1.2025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安排表
2.2025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
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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