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10109-0200-2025-70245
  • 备注/文号:沙财传〔2025〕66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05
关于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考试考后资格审核的通知
来源:沙县区财政局 时间:2025-11-05 10:16

  根据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2025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现场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后资格审核对象  

  2024-2025年连续两个年度会计中级三科成绩均合格(含免试科目),且最后一次在三明考区参加考试的考生。  

  二、审核时间安排  

  20251110日至1114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三、审核地点、咨询电话  

  沙县区财政局会计股(沙县广场东路2号),0598-5841929 

  四、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单位公章的财会工作岗位聘任证书、文件(或有明确在本单位从事财会工作起止时间的证明);  

  4.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不同学历层次计算从事财会工作年限或者财会工作岗位聘任年限计算截止到20251231日,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财会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实习不能视为从事财会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财会工作年限。  

  五、注意事项  

  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到报名点所在财政局进行考后资格审核,期未参加资格审核将按照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考生不符合报名规定条件,按其单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考生若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证明等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单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沙县区财政局    

      2025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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