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02-0800-2016-00021
- 备注/文号:沙发改〔2016〕基字106号
- 发布机构: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10-12
沙发改〔2016〕基字106号
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三明电子商务产业园(三期)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要求对三明电子商务产业园(三期)建设项目予以立项的函》(明生态新城司函字〔2016〕9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司提出的建设方案,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明电子商务产业园(三期)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址: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迎宾大道北侧F-8地块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用地面积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30512万元,由你司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六、建设工期:按36个月控制。
七、项目节能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意见》,原则同意项目节能方案,随文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原则同意项目报告中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内容,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闽委办[2010]97号)的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勘察设计,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
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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