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10102-0800-2022-00053
  • 备注/文号:沙发改〔2022〕基字19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2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沙县区水南马铺化工集中区综合管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沙县区发改局 时间:2022-03-28 08:33
 

三明市沙县区金古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沙县区水南马铺化工集中区综合管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沙金古〔2022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沙县区水南马铺化工集中区综合管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县区水南马铺化工集中区综合管廊工程(项目代码:2112-350427-04-01-300135)。

二、建设单位:三明市沙县区金古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址:沙县区水南马铺化工集中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钢结构架空管廊1670米(含基础、固定支架、滑动支架、桁架等),铺设衬塑钢管13950米(其中De63 6850米、De75 1800米、De90 1300米、De125 4000米)。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401.3万元。其中,勘察费用12.4万元,设计费用24.7万元,监理费用24.7万元,施工费用1235万元,其他费用104.5万元。由你单位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六、建设工期:按12个月控制。

七、项目招标具体事宜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6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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