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10105-3000-2018-00017
  • 备注/文号:沙公综〔2018〕125号
  • 发布机构:沙县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0-26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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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沙县公安局关于传发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沙县公安局 时间:2018-10-26 15:18

交警大队、城区交警中队、各派出所: 

  现将《沙县公安局关于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方案》传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部署,抓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成效。 

    

    

    

  沙县公安局 

20181026

    

    

  沙县公安局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方案 

    

  今年1月至1025日截至,全县发生交通事故3226起,其中造成人员伤亡的立案事故62起,造成19人死亡,涉及摩托车的死亡事故有9起,死亡人数10人。1016日在沙县省道304线32.2km+970m处发生一次死亡2人交通事故涉及摩托车,事故人员死亡为摩托车方,摩托车是道路交通事故高发车型。1016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陈育煌在《市政府办值班信息(第40期)》批示:“加强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尽最大努力减少摩托车亡人事故发生”,在《三明警情研判(第41周)》批示“加强管理,遏制多发势头,维护交通安全”。为了有效遏制摩托车事故高发势头,为在三明举办的海峡两岸林博会、全省少数民族运动会创造良好交通环境,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县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两升两降”:查处摩托车的酒后驾车、载人超员、逾期未检验、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不戴安全头盔、安装斗篷和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同前2个月比提升15%,无证驾驶摩托车拘留数占裁决数上升至10%;通过专项整治,摩托车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摩托车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所占比例下降20%以上,杜绝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摩托车交通事故发生。 

  二、整治重点 

  (一)区域重点:城区重点查纠摩托车酒后驾车、载人超员、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不戴安全头盔、安装斗篷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农村重点查纠摩托车酒后驾车、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验、不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 

  (二)时段重点:白天主要查处摩托车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夜间主要查处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科学部署警力。城区:一是通过设卡及流动巡查相结合勤务模式,开展查纠整治。二是高峰执勤岗点民警及协勤人员,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劝导工作。三是提升非现场查处比例,通过监控设备抓拍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每天不少于20起。农村:以农村圩日为重点,农村派出所要加强联合县交警大队,共同组成执法小分队深入乡镇农村,加大执法的频次和力度;发挥“两站两员”作用,上路开展劝导、宣传工作。 

  (二)开展摩托隐患排查。深入开展摸排无牌摩托车底数,登记造册、存档备案,及时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持续推进“带牌销售”,滚动摸排新增无牌摩托车,督促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验、未审验、未报废和未换证的摩托车及驾驶人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摩托车涉牌涉证违法。 

  (三)开展统一行动。以“逢六、逢九”统一行动日,增设临时执勤点,集中优势警力,以交通违法突出、事故多发频发的区域为重点,分区域开展联动整治,打好路面区域执法管控整体战。 

  (四)加强宣传教育。一是巡逻车宣传。巡逻车载播放宣传CD片,加强摩托车管理的宣传。二是LED屏幕宣传。违法受理服务窗口、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服务窗口的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资料。三是“两微”宣传。采用微博、微信开展宣传。四是整治宣传。整治行动主动邀请当地新闻媒体记者随警参战,开展宣传报道。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集中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交警大队大队长张族雄任组长,大队其他相关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交警大队,联络人:郑书仕,65297 

  (二)严格规范执法。整治期间,各单位着力提高现场执法能力,对摩托车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发现就查,该扣车的扣车,该扣证的扣证,该罚款记分的罚款记分,属于肇事逃逸、无证驾车且拒绝接受检查、强行冲卡或存在其它恶劣违法情节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范无证驾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行政拘留处罚,大队印发《无证驾驶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施拘留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统一执行标准,规范、透明、公平,减少办案民警执法压力,各单位按照《无证驾驶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施拘留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执行,对查扣的无牌无证车辆,凡有合法手续的,要责成车主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放行;对违法行为人无驾驶证的,要引导其申请驾驶证后方可放行车辆,提高摩托车登记率和驾驶人资格考试率;对拼装、报废或无合格手续的摩托车,不得罚款后放行,要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三)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各单位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抵制说情风的干扰,不得为违法行为“免单”。交警大队领导要深入一线开展路面督查,对执法执勤情况巡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信息报送。专项整治期间,每月15日、30日上报半个月工作情况(主要特色和亮点)和查纠战果,材料上报地址:县局交警大队FTP /2018年摩托车整治文件夹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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