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10105-3000-2023-00028
  • 备注/文号:三公沙综〔2023〕42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08
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全警管交通实施方案
来源:沙县公安分局 时间:2023-10-08 09:53

  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全警管交通实施方案

  为大力营造安全有序、文明通畅的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立足现实,着眼长远,以解决制约道路交通管理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和体制性问题为切入点,组织和发动全局各警种参与交通管理工作,更有效、更便捷、全方位地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有序畅通,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形成共同管理、共担责任、共建平安的良好态势,有效破解一系列交通管理难题,实现道路交通管理模式的新突破,营造我区有序、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全警管交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局局长郑立新任组长,分局政委潘复勤任常务副组长,其余局领导任副组长,全局各单位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挂靠交警大队,由交警大队大队长邓世锋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警管交通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提升路面交通管控能力 

  1.依托“情指勤舆”一体化实战化运行机制,建立交通警情、情报研判、信息流转等配套机制,指挥中心要强化监控探头的维护,要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殡葬非法营运车辆等警情,并推送属地交通管理部门处置,提升交通警情核查处置精准度。要对辖区道路交通警情主动开展“鼠标巡逻”,进行动态视频巡查、分析研判和实时标注,以系统指令和电台直呼等方式,精确指导路面交警、派出所等警力投向与投量,实现研判化预警、扁平化指挥和可视化调度,全面提升情报主导下的合成警务水平。 

  (牵头单位:指挥中心,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各派出所) 

  2.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原则,对机动车违停、不戴头盔等显见性、多发性违法行为执行分级、分区、分类、分时精细化管理。城区重点区域、主次干道由交警负责,支路及小街小巷由城区派出所负责,农村地区由各农村派出所负责,对机动车违停、不戴头盔等显见性、多发性违法行为执行精细化管理,实行柔性执法,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提示、转化、帮助、引导为主。派出所要落实社区民警及网格员交通劝导职责,并将该项工作纳入社区民警及网格员的考评,以最大限度的减少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上路行驶,努力做到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不出村、不出小区为目标,在下片区过程中,发现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劝阻、纠正。 

  (牵头单位: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各派出所) 

  3.各派出所要推动各类交通安全隐患从事后整治转向事前预防,定期开展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纳入辖区不放心的人、不托底的事、不安全的物管理,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防得住。 

  (牵头单位: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各派出所) 

  4.要通过广泛收集群众举报、开展分析研判等方式,及时对改装摩托车、赛车“飙车”噪音扰民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加强对“飙车”相关线索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分析,掌握“飙车”易发多发的路线、时段、人员和数量等第一手资料,查处涉及“飙车”的寻衅滋事类案件。 

  (牵头单位:治安大队,责任单位:各派出所) 

  5.抽调各科所机关民警常态化参与城区高峰勤务工作,参与执勤人员要负责执勤片区查纠、劝导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对轻微交通违法以消除违法行为后,口头警告为主。 

  (牵头单位:政工室,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二)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6.巡特警大队及各派出所在巡逻、出警过程中,在不影响主责主业的情况下,遇有未戴头盔、超员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时,要予以劝导;要注意发现涉及酒醉驾的违法犯罪行为,控制现场,并将相关线索移交交警大队,由交警大队负责酒醉驾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侦办工作。 

  (牵头单位:巡特警大队、各派出所,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7.根据有关规定,各派出所要具体负责执行《文明交通劝导令》的落实工作,在收到司法所委托函后应当在缓刑考验期内安排参加公益活动,公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入户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彩页、协助劝导交通违法行为,并在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活动的情况书面反馈给执行地司法所,与执行地司法所进行闭环对接。 

  (牵头单位:各派出所) 

  (三)全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8.交警大队及各派出所要把宣传作为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效能的有效手段,潜心琢磨宣传形式、宣传内容,提高宣传实效性,提高群众参与自觉性,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文明出行、文明交通的氛围。政工部门要通过“两微”平台做好“五大曝光”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交警大队要序时开展“七进”活动,各派出所要深入校园、居民住宅区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识。 

  (牵头单位:交警大队,责任单位:政工室、各派出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全警上路管交通”是分局党委助力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参战单位要科学谋划、统筹部署,以首战用我、用我必胜的坚定信心,坚决打响“全警上路管交通”的第一枪,为下一步行动推进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二)强化勤务落实。交警大队要做好其他警种的安全防护演示培训,防止出现人身伤害和不规范执法等情况,并按照各警种职责任务,做好分组搭配,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各参战单位要根据安排落实勤务,规范执法执勤。警务保障部门要做好相关装备的配备工作。 

  (三)强化考评考核。为确保“全警上路管交通”重要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分局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将交通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对全局各单位整体绩效考核,以考核工作促进管理开展。在日常工作中,督查部门将通过现场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大督查检查,并按规定视情予以通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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