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10114-0200-2021-00023
  • 备注/文号:沙交安监〔2021〕30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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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沙县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沙县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1-05-07 11:43

  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综合治理,立足本地实际,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保障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引,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树牢“隐患不除、事故难防”的安全发展理念,紧盯事故多发易发重点企业、重点人、重点车、重点路、重点违法,通过持续开展全方位、分步骤、多层次的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黑客运企业”,集中消除一批重点风险隐患,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基础,有效督促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努力实现道路交通伤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深入重点运输企业检查指导。深入辖区“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和客货运场站等重点场所检查指导,严查“黑客车”“黑客运企业”。

  1.检查企业管理制度。日常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动态监管措施落实情况;

  2.检查企业营运车辆。车辆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检测和维护,是否达到报废标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的车辆;

  3.检查交通违法清零。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是否清零;

  4.检查车辆安全装置。重点营运车辆是否安装智能视频监控和报警装置,是否落实乘客座位安全带完好性检验,液体危险品运输车是否安装紧急切断装置;

  5.制定隐患清单。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清单,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整改,严防企业“带病”生产。

  (责任单位:运输发展中心、交通执法大队,局安监股)

  (二)集中排查清理重点驾驶人隐患。督促指导企业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配合公安部门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建立重点驾驶人隐患清单,推动实施整改。

  (责任单位:运输发展中心)

  (三)集中排查清理重点车辆隐患。运输发展中心要督促指导企业全面排查营运车辆,加快淘汰报废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严防“病车、病人”上路作业,加强安全监管和动态监管。交通执法大队要严查“黑客车”,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和违法未处理的,要建立重点车辆隐患清单,加大催检、报废力度。

  (责任单位:运输发展中心、交通执法大队)

  (四)集中排查事故易发多发区域和路段。全面分析研判辖区交通安全形势,认真摸排和梳理农村公路事故易发多发的路段,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和不足,以案分析把握事故特点、规律,确定重点时段、路段、区域。

  1.根据分析排查情况,制定工作措施或者整改建议,并加强整改。

  2.大力推行农村道路“路长制”,在5月底前建立机制,切实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3.全面推进重点隐患路段隐患整治,加强滚动排查整治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交叉口复杂等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安全隐患,全面摸排,逐段逐点建立隐患清单,逐项销号;

  4.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排查通行客车公路、旅游景区周边及新硬化路面、交叉口“五有工程”的安全隐患,推动增设交通安全设施;

  5.以特长隧道、交通流量大和通行“两客一危”车辆较多的隧道、发生过伤亡事故的隧道为重点,进一步排查整改安全设施不全以及影响隧道设施使用、安全运营的关键问题;

  6.加强桥梁日常管养和定期检测,大力推进桥梁护栏升级改造,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

  (责任单位:农村公路站)

  (五)严管严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各自安全工作管理重点,开展专项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强化联勤联治。

  1.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两客一危”以及“百吨王”、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车专项整治,加大对客运站、货运场站及重要公路的执法监督力度;联合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推进联合治超,依法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严查“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配合公安、教育部门开展校车专项整治,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严查“黑校车”、非法载运学生上下学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交通执法大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有关单位要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组织实施、检视指导、协调督办等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工作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分步推进、切实整改、长期坚持。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提出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打牢基础;要对照清单,全方位开展集中整治,序时实施整改,及时封堵漏洞,努力做到“隐患穷尽、问题归零”;要采取“回头看”“找茬挑刺”等形式,重点抽检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等,进一步巩固排查整治成果;要树牢长期作战思想,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治理效能。

  (三)加强宣传曝光。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对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活动,重点加强车辆驾驶人和运输从业人员的常态化培训和宣传、警示教育;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

  (四)加强协作配合。要与公安、城市管理、教育、应急等部门建立会商联动机制,共同分析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适时联合开展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和道路交通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提升风险隐患策对能力。

  (五)加强督导检查。局属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好职、尽好责,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落实,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予以挂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督办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要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引发伤亡事故的,要约谈涉事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倒查追究责任。

  局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的报送,每季度末月30日前报阶段性工作小结,129日前报工作总结至局安监股。

  附件:2021年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问题隐清单

  三明市沙县区交通运输局

                                                              20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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