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关于同意 三明市沙县区互联幼儿园变更园长及 换发办学许可证的批复

日期:2024-12-31 来源:沙县区教育局
| | | |

三明市沙县区互联幼儿园:

  你幼儿园报送的《园长变更申请书》《延续办学许可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第54条、《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和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教发厅〔2008〕2号)等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核,结合2023年度检查结果,同意三明市沙县区互联幼儿园园长变更及换发办学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三明市沙县区互联幼儿园

  原园长:邓慧娟(身份证号码:35*************528)

  现园长:吴丽华(身份证号码:35*************024)

  地  址:三明市沙县区府西路87号

  办学许可证号:13**********078

  请在此批复下达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换证后幼儿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不得改变幼儿园办学的性质与宗旨,不断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园务管理,提高保教质量,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评估。 

  此复。

 

 

  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15 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