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关于印发 《沙县区教育系统绿色学校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12-07 来源:沙县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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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绿色学校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发函〔2020〕22号)精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提升师生生态文明素养,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在创建清新三明、生态三明中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制定了《沙县区教育系统绿色学校创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沙县区教育系统绿色学校创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校厚植绿色发展理念,加强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着力提升师生生态文明素养,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绿色三明”建设的要求以“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校园”为主题,以绿化美化为关键,以养成教育为目标,进一步绿化美化校园环境,建设生态文明校园,切实提高学生现代文明素质和环境意识,积极营造绿色、和谐、可持续发展的育人环境,不断增强师生环保意识,提高环保能力,创建绿色校园。

二、创建目标

各学校要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建立生态文明教育工作长效机制,积极开展绿色学校创建行动,力争到2022年,70%以上的学校达到绿色学校创建要求。绿色学校创建制度、政策、标准体系基本完善。学校绿色生活方式蔚然成风,涌现出一批绿色学校先进典型,广大师生对学校美好生活环境的需求得到满足,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提升。

三、创建内容

(一)开展生态文明教育。中小学幼儿园结合课堂教学、专家讲座、参观实践等活动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融入生态文明、绿色发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相关知识,将教育内容与学生身边的、当地的、日常的环境相联系,鼓励学生从多角度认识和理解绿色发展。

(二)实行绿色规划管理。在校园建设和改造中,结合当地资源、气候、环境及文化等特点着力优化校园内空间布局,合理规划各类公共绿地和绿色绿植搭配,提升校园绿化美化、清洁化水平。建立健全校园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绿色管理制度,引入信息科技先进技术,加快智慧化校园建设与升级,积极开展校园能源环境监测,有效处理生活及实验室污水,实现校园全生命周期的绿色运营管理。

(三)建设绿色环保校园。积极采取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引导校园新建建筑项目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建造,有序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和运行。着重从建筑节能、新能源利用、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可回收垃圾利用、材料节约与再利用等方面,持续提升校园能源与资源利用效率,深入开展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节水管理。

(四)培育绿色校园文化。支持和引导学校师生参与组织多种形式的校内外绿色生活主题宣传,对节能、节水、节粮、垃圾分类、绿色出行等行动发出倡议,充分发挥学生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精心开展节能宣传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食品安全宣传周、森林日和植树节的活动,各校要将绿色学校的创建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培养青少年学生绿色发展的责任感,提高爱绿护绿的行动力,养成积极向上的绿色生活方式,带动家庭和社会共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学校成立创建绿色校园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的责任划分,将创建任务落实到人,层层落实职责,为创建绿色校园的活动提供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要加大对校园绿化的资金投入,积极争取林业等部门的支持,提倡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师生动手、勤俭建校,多渠道筹集经费,美化、绿化校园环境。

(二)宣传发动,提高认识。建设绿色校园是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树立良好教育形象,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校要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师生全员参与,使全体学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创建绿色校园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在全校大造创建绿色校园的声势,使全体师生对此项活动高度重视起来。

(三)统筹兼顾,狠抓落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从实际出发,把绿色校园创建活动与创建示范学校、特色学校、文明学校结合起来;全员参与,全面推进绿色校园的创建工作。

(四)强化指导,督促落实。各学校于每年6月10日前和12月10日前向教育局思政股报送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教育局将定期开展创建绿色校园工作督查,督促学校做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对年度执行情况良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附件 1.三明市沙县区教育系统绿色学校创建指标

2.第一、二批接受绿色学校创建考评学校名单

 

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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