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市教育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明教人〔2026〕8号)和《中共沙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沙县教育局 沙县财政局 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沙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沙教〔2020〕17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高级教师推荐,需要全区竞争量化的学段,学校根据分配的推荐职数,由教师现编制所在学校(单位)组织符合条件在编教师参加竞争量化;不需要全区竞争量化的学段,由教师现编制所在学校(单位)按岗位空缺情况,组织符合条件在编教师择优推荐。
二、正高级教师推荐
根据区人社局核定的正高级职称空岗数量,凡符合正高级教师任职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均可申报参评,申报材料由学校初审,经区教育主管部门复核后,推荐上报市教育局职改办,由市教育职改办组织考核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职改办。
三、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推荐
(一)推荐名额。市下达给我区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推荐名额控制数为40名,按1:1.2申报推荐备选名额为8名。
根据市下达职数及各学段、乡村一级教师岗位人员占比、申报需求等情况,分为小学城镇组、幼儿园城镇组和小学幼儿园乡村组(含特教)3组择优量化推荐,其中:小学城镇组正选32名,备选6名;幼儿园城镇组正选4名,备选1名;小学幼儿园乡村组(含特教)正选4名,备选1名。
(二)择优推荐。各有关学校(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小学幼儿园申报人员参加竞争量化,区教育局按《2025年度初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竞争推荐量化考评办法》,对申报人员的师德、履职表现、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考评,分组择优推荐申报参评人选。
推荐参评材料报送至区教育职改办后,若初审有不符合条件的,不再予以递补。
四、中学高级教师推荐
(一)推荐名额。根据区人社局核定的高级职称空岗数量、各有关学校教师数量及人员结构、申报需求,区教育局研究统筹初中高级教师推荐评审职数10名,分城区组、乡镇组2组择优量化推荐。根据各区域学校一级教师占比等情况分配推荐评审名额:城区组8名,乡镇组2名。城区组按各校一级教师占比1:1.5推荐符合条件教师参加竞争量化,其中:第三中学4名,第六中学4名,城南初级中学2名,第一中学分校3名。乡镇组中相关学校组织推荐符合条件教师参加竞争量化。
高中学校(含五中)及局属单位,由学校根据符合任职条件教师及空岗数量情况组织竞争量化考核,择优推荐申报人选,申报参评教师须符合任职条件且所在学校(单位)有相应空缺岗位。
(二)择优推荐。各有关学校(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初中教师参加竞争量化,区教育局按《2025年度初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竞争推荐量化考评办法》,对申报人员的师德、履职表现、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考评,分组择优推荐申报参评人选。
五、一级教师职称评审
幼儿园、初中学校按不超过一级教师参评摸底数组织符合条件教师进行申报;高中学校(含五中)根据一级教师空岗情况组织竞争量化考核,择优推荐申报人选;小学一级教师无空岗,不予组织申报。
各相关学校须严格按程序做好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并对申报人员的师德、履职表现、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考核,择优推荐。
申报参评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须参加说课或讲课(校外教育机构教师业务考核结合所从事的工作进行说课讲课和面试答辩)能力素质考核,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为提高评审质量,评审实行好中选优,评审通过率不得高于90%。推荐参评材料报送至区教育职改办后,若初审有不符合条件的,不再予以递补。
六、初级职称考核确认与评审
师范类专业毕业,且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一致或相近,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满1年的,大专学历毕业可考核确认为“三级教师”、本科学历毕业可考核确认为“二级教师”。师范类专业毕业,但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不一致或不相近的,以及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均需通过评审认定相应等级职称。申报评审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须参加高校组织的相应学科4门以上本科主要课程进修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参加有关学校(经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或认可)组织的转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初等教育的小学教师不作要求。
七、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宣传。各学校要认真学习《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福建省幼儿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闽教师〔2024〕51号)、《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人社文〔2016〕142号)、《三明市教育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明教人〔2026〕8号)等相关文件,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校内组织申报、竞争量化推荐和审核报送工作。
(二)规范考核推荐。学校(单位)要结合本校实际修订完善竞争推荐量化考评办法,成立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少于7人,一线教师不少于二分之一)。推荐委员会对参加竞争推荐人员的师德、业绩、能力及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进行量化评价,提出综合推荐意见,经学校支委会(行政办公会议)研究之后在学校(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各学校(单位)要规范申报推荐程序,若擅自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单位责任。
(三)认真审查核实。各学校(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交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论文论著、奖项、科研成果等申报材料逐项进行审核,查验是否齐全、真实、准确;对申报人任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成果等进行考核。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要认真核查。在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并对申请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专业技术(学术)水平以及工作表现,撰写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填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对提交的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逐项签署核对人姓名和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学校(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要严格把关,因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影响职称评审的,由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自行负责。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学校(单位)务必按规定时间期限报送竞争推荐量化材料和申报参评材料(按明教人〔2026〕8号文要求,参考《申报材料说明》)。逾期未报送的学校(单位)及个人,视为放弃本年度相关职称申报资格,不予竞争量化和推荐参评。
1.量化材料:
初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推荐量化考评材料按《关于2025年度初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竞争推荐量化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报送。
2.申报材料:
(1)正高级教师申报材料于2026年1月20日前送达区教育局人事股;
(2)中学高级教师申报材料于2026年3月6日下午下班前送达区教育局人事股;
(3)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申报材料于2026年3月17日至19日送达区教育局人事股;
(4)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申报材料由学校汇总于2026年4月1日至3日下午下班前送达区教育局人事股。
除个人申报参评材料外,学校推荐汇总纸质材料同期按明教人〔2026〕8号附件20-2“申报人员送审材料清单(学校提交部分)”顺序,装档案袋报送(档案袋封面用明教人〔2026〕8号附件20-2粘贴,附件标题括号中“学校提交部分”内容改为“**学校*级教师送审汇总材料”,封面盖学校公章,经办人签名并附联系电话);按清单汇总的电子档材料需打包,以“**学校*级教师职称评审材料”命名,按相应时间发送至专用邮箱jyrsgl@126.com。
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
2026年2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