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17-2500-2023-00021
- 备注/文号:202310
- 发布机构:沙县区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18
2023年林业行政处罚公示表(5月18日)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林业局
时间:2023-05-19 15:12
| 处罚事项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 郑*发毁坏林木、林地案件 | 郑*发 | 沙林罚决字【2023】第0510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二条 | 当事人郑传发于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期间,在凤岗村头村“明仔坑”山场修建毛竹山道路,擅自扩建106平方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 | 罚款;其他-恢复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
限六个月恢复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106平方米,并处恢复费用1倍的罚款795元。 | 0.0795 | 2023/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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