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17-3000-2023-00063
- 备注/文号:202342
- 发布机构:沙县区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08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105号)文件要求,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补助2022年度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家,省级示范家庭林场2家,补助资金共计50万元,其中:补助沙县嘉源油茶专业合作社30万元,用于购置1台液压挖掘机;补助沙县青州啊良家庭林场10万元,用于购置1台挖掘机(夹木机);补助沙县大洛镇友联家庭林场10万元,用于购置1台装载夹木机及1台爬山虎。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2日)。
监督电话:0598-5869008。
三明市沙县区林业局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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