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17-3000-2025-00018
- 备注/文号:202513
- 发布机构:沙县区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04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23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5〕2号)要求,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5年省级林业改革试点补助资金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村级林业有限公司、省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单位、省级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质单位或森林康养基地,并且没有承担其他2025年同级补助资金建设项目。
二、建设内容:用于购买提升林业综合服务能力的设施设备。
三、补助标准:3万元。
四、申请材料:申请报告、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相关资格证明、承诺函、近三年申报财政补助资金明细表等。
请有意向申报的经营主体于2025年6月10日前到区林业局林改办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0598-5869008。
三明市沙县区林业局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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