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16-0200-2020-10127
- 备注/文号:沙农〔2020〕40号
-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1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设施渔业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县现代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建〔2018〕63号)、《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建设技术要求(2018)》(闽海渔〔2018〕214号)、《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管理指导意见(2018)(闽海渔〔2019〕1号)及《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设施渔业项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沙县2019年设施渔业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沙县农业农村局 沙县财政局
2020年3月18日
沙县2019年设施渔业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县现代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18〕63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建设技术要求(2018)〉的通知》(闽海渔〔2018〕214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管理指导意见(2018)〉的通知》(闽海渔〔2019〕1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渔业油价补贴省级统筹部分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19〕154号)及《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设施渔业项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制定安排我县渔业油价补贴省级统筹用于设施渔业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支持对象和范围
在沙县注册的从事渔业生产的企业、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等有关单位,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以往年度已获中央、省级财政支持的设施渔业项目且尚未通过验收的单位,不得申请新年度项目。项目建设必须是在近期已经建成、正在建设和即将开工建设,并且能在一年内建设完成(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的设施渔业项目。
二、补助资金支持环节
本资金重点支持工厂化养殖基地(包括养殖尾水处理)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包括池塘清淤、挖深、护坡,工厂化养殖池、养殖车间、育苗池、育苗车间,投饵、增氧、温控(以太阳能、空气能、水源热泵、环保型锅炉等建设的加热系统,或制冷设施)等设备,进排水管道及水处理设施(包括尾水处理设施),检测检验、在线监控设备、物联网信息系统,少量用于场区内的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
三、建设标准
普通工厂化养殖基地建设应到达应达到《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建设技术要求(2018)》(闽海渔〔2018〕214号)文件规定,具体技术要求:
1.建设规模:标准化养殖池水体总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
2.养殖车间:以水泥墙或钢架大棚建设,具有保温或遮阴功能;
3.养殖池:以水泥池、玻璃钢或其它新型材料建设。
4.给排水、增氧系统:每口池应有独立的进排水口和增氧设备,给排水管道铺设到位,形成完善的进排水系统。建有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如物理沉淀池、生物净化池等),养殖尾水经处理后排放;
5.供电系统:建有配电房,根据需要配置发电机组、变压器和高、低压线路等供电设施。
6.其他:根据需要建设温控系统(以太阳能、空气能、水源热泵、环保型锅炉等建设的加热系统,以及配置制冷设施),建有管理房,配备自动监控设施;场区整洁,适度绿化。
四、补助标准与方式
按照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建〔2018〕63号)文件规定,本资金对设施渔业项目补助比例不得超过项目新增投入的50%。普通工厂化养殖:≤150元/m³(以养殖池水体面积计算),单个项目补助资金≤15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实行“先建后补”方式。项目建成后,经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组织专家组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
五、管理流程
项目按照“申报—批复—验收—绩效”的管理流程。
(一)组织申报
组织本县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业主自愿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文本(附件1),申请补助资金超过100万元的项目需另附项目可行性报告;
2.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概况、条件分析、实施地点、实施内容、进度安排、补助资金支持环节及资金筹措渠道等。项目建设内容需细化到具体工程量;
3.项目工程预算书:列出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要求有明确的单价、工程量和预算资金。明确补助资金的各项用途,并注明所占比例;
4.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平面布局图;
5.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有效的水域滩涂养殖证,通过流转的还需提供土地租赁合同有效期10年以上证明(附有关部门同意用于设施渔业的批示意见);
7.真实反映项目实施地情况的不同时段、不同角度全景照片5张以上;
8.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所申报材料、申报事项真实性的承诺函,载明对所有事项负全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其他相关的申报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加封面和目录,胶装成册,一式五份,并提交电子文档及项目汇总表(附件2)。
(二)审核批复
1.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对申报的建设内容、投资概算、附件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由市专家库内的外县专家组成)。根据评审结果,综合考虑资金盘子,批复项目。组织申报、审核过程,坚持“一个业主、同个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鼓励“同个业主、分年度、持续申报新项目”,防止“重复、多头申报项目”。
2.项目批复后,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中,因各方面因素确实需要变更部分项目建设内容或无法继续项目实施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审核后,对该项目做出予以变更、调整或取消批复。
3.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应将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行文报送省海洋与渔业局和省财政厅备案,同时抄送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
(三)实查验收
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应对建设项目进行经常性的实地检查,并记录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组织项目验收。
1.验收主体: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项目验收办法,成立验收组,按照项目建设时限及时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办法》报送省海洋与渔业局备案。项目建设时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2.验收依据: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18〕63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建设技术要求(2018)〉的通知》(闽海渔〔2018〕214号)、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项目申报文本、项目实施工作总结等。
3.验收内容:包括内业、外业和评议等三个方面。
内业:听取项目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的全面汇报,查阅项目文档处理,征询项目工作的相关情况。
外业:对建设规模、质量和设施数量等内容进行实地核实,考核建设内容完成情况。
评议:实地核实验收之后,验收小组进行讨论评议,并形成项目验收意见或项目验收合格报告书(附件4)。
4.验收材料:项目实施单位需要提交完整的项目验收材料,主要包括:
(1)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3);
(2)项目实施工作总结;
(3)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项目批复文件、申报文本、实施方案、项目工程预算书、项目平面布局图);
(4)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水域滩涂养殖证复印件(通过流转的还需提供土地租赁合同有效期10年以上证明);
(6)项目竣工平面图(需由有相关资质测量单位提供实测数据);
(7)项目工程决算书(包括工程施工合同书、开工令及工程竣工验收);
(8)项目实施实景照片(包括项目实施地前后全景照片、主要建设改造内容前后对比照片及项目实施过程照片,须彩色打印在A4纸上);
(9)提供项目主要支出凭证复印件(项目补助资金支持环节需提供不少于补助资金的税务发票),并备齐项目专账待审。项目实际投资情况需提供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10)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所提交验收材料、验收事项真实性的承诺函,载明对所有事项负全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1)其他相关的验收证明材料。
以上验收材料用A4纸打印,加封面和目录,胶装成册,一式五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四)绩效评价
根据《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建〔2018〕63号)、《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建设技术要求(2018)》(闽海渔〔2018〕214号)、《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管理指导意见(2018)》(闽海渔〔2019〕1号)、《沙县2019年设施渔业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对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实施方案制定、项目管理、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效果和是否违规违纪等。
县农业农村局应及时对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并撰写评价报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材料于年底前报送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财政厅。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设施渔业项目建设工作,成立以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水技站、县财政局经建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水技站,负责组织项目申报、批复、验收等工作。
2.加强项目管理
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编制本县设施渔业项目验收办法,规范项目档案管理、资金支出凭证和管理流程。严格项目资金使用范围,确保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3.加强项目落实
对各建设项目进行经常性的实地检查,并记录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确保项目实施按时保质完成。对无法完成的项目适时予以变更、调整或取消,将年度结余资金统筹用于新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4.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和微信平台等媒介,积极宣传设施渔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政策、成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推进现代渔业发展。经常性地向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财政厅报送项目建设和示范效应的有关信息、资讯。
附件:1.福建省设施渔业申报项目文本
2.渔业设施项目汇总表
3.沙县工厂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
4.沙县工厂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书
附件1
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申报文本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一、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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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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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属性 |
□龙头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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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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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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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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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手机 |
E-ma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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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万元 |
资产总额 |
万元 |
申请金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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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件 |
□项目地理位置图 □项目平面布局图 □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 □土地/海域使用权证明/水域滩涂养殖证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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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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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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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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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 目 概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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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条 件 分 析 |
市场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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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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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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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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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方 案 设 计 |
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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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点和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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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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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计划(进度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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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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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
编号 |
建设内容 |
单价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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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主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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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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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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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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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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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设施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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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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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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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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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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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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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配套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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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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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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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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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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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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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请对拟建项目科学规划,详细填写。填写时可结合项目建设需求,对示例内容增加、删除、变更,但应列出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本页可附页或另附详细的工程概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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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项 目 资 金 筹 措 |
预算筹措渠道 |
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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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补助(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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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级财政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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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县级财政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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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单位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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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银行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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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资金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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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投资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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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单 位 责 任 |
项目单位负责人对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项目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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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实施单位 |
单位性质 |
主要项目建设内容 |
建设起止时限 |
申请省级以上财政资金用途(支持环节) |
建设规模 |
资金概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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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投资 |
业主自筹资金 |
银行贷款 |
市县财政投入 |
省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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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 |
(2) |
(3) |
(4)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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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分类描述项目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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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渔业设施项目汇总表
(2019年油价补贴省级统筹设施渔业项目专项资金)
县(市、区): 渔业主管部门(公章) 财政主管部门(公章) 单位:万元
附件3
沙县工厂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验收申请表
( 年)
建设类型:工厂化养殖
项目承担单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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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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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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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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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起讫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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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使用证编号 |
养殖使用证 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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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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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建 设 验 收 内 容 |
养 殖 车 间 (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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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
墙体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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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架材料 |
屋面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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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阴材料 |
保温、隔热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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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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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
养殖池水体面积 m2 |
养殖池共 口,其中:单口最大面积 ㎡、最小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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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 |
平均池深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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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建 设 验 收 内 容 |
温控 增氧 |
加热:名称型号 ,台数 台,功率 千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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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氧: ,台数 台,功率 千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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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监测 |
溶解氧口、水温口、PH口等多参数水质在线监测监控系统,配置氨氮口、亚硝酸氮口等水质检测仪器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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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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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室(㎡) |
变压器(千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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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机组(千瓦) |
高、低压线路(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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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设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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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房 m2,厂区水泥路面 m2、绿化草坪 m2,场容场貌良好□,配套基础设施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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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省补资金数量及经费支持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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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单位 承诺 |
以上所填内容真实有效,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签字): 项目承担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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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实际建设、改造内容填报,提交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初审。
附件4
沙县工厂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竣工验收报告书
( 年)
建设类型:工厂化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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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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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承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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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点 |
乡(镇、街道) 村 |
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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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验 收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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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 内容 |
验收组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核实查验,该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如下: (一)项目建设情况 1、养殖车间:共 座,屋架材料 ,墙体材料 ,屋面材料 ,遮阴材料 ,保温、隔热材料 。 2、养殖池:共 口、养殖池水体总面积 m2, 建筑材料 ,平均池深 m。 3、给排水、增氧系统:养殖池独立进排水口□;增氧设备 ,台数 台,功率 千瓦;养殖尾水处理设施: ,处理池 口,面积 m2。 4、供电系统:配电室 ㎡,变压器 千瓦,发电机组 千瓦,高、低压线路 m。 5、其他配套:温控设备 ,台数 台,功率 千瓦;水质在线监测 套;管理房 ㎡;厂区水泥路面 m;绿化草坪 ㎡;场容场貌良好□,配套基础设施完善□。 (二)项目投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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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建设标准要求 |
是否有有效养殖证 |
□是 □否 |
一票否决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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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 |
不达标(×)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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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建设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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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养殖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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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标准养殖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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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给排水、增氧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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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供电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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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其他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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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意见: 组长(签名): 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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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果:经审核该项目的申请验收材料,并于 年 月 日到该项目建设地点进行现场验收,认为该项目建设可达到《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建设技术要求(2018)》(闽海渔〔2018〕214号)相关要求,符合项目验收合格条件,予以通过验收。 项目补助资金:实际完成养殖池水体总面积: ㎡,根据验收实际情况,建议本项目按照 元/㎡进行补助。本项目合计补助资金: 万元。 沙县财政局(公章) 沙县农业农村局(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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