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16-0200-2023-00063
- 备注/文号:沙农〔2023〕168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29
根据《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结合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农业会议精神,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建设农业强区为牵引,学习“千万工程”经验,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和“抓重大项目,促高质量发展”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八五”普法工作中心任务,强力推进“三农”政策,加大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始终把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必要任务,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党的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作为我们的常态化工作,把推进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尊规学规守规用规的意识,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就本部门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实主体责任,抓严责任到位
2023年制定印发了《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沙农〔2023〕25号)和《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沙农办〔2023〕29号)文件,详细制定了“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执法主体普法责任清单”和“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拟开展的普法工作”,明确各普法责任主体必须普及的法律法规以及拟开展的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为全年普法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全面推行了“双随机、一公开”(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及时公布检查结果)机制,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
二、抓细宣传手段,抓常学习氛围
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政府门户网、三明农业信息网、政府广场、法治公园、乡镇墟日等媒介及场所,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农民丰收节”、“世界粮食日”、“国家安全日”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节假日,做到普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等,向广大群众宣传农业法律知识和农村政策方针,提高大家的法治意识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做到深入人心,扎根农村。
(一)认真学法,自觉尊法。充分利用周例会、干部会议等形式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了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专题活动;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执法人员收看《乡村振兴法治先行》、《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宣传片和《民法典与国家治理》专题视频讲座;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各类知识问答活动,以不同的形式再一次认真学习了各类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市局多次举办的农业综合执法大练兵活动,认真学习了各兄弟县市的执法经验,总结了好的做法,对农业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了再复习,再探讨,进一步提升了我局行政执法队伍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理论水平。
(二)聚力普法,正确用法。积极组织农业执法、农技植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相关股室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现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在集镇墟日上通过悬挂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及有代表性的宣传品等方式对《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产品质量安全100问等进行宣传,分别为:春节过后,到种子经营店及种植基地开展春季诚信经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3·15”、《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重大活动节日,采用送法下乡、专题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4-6月份在局机关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治专题培训班;5月份到高砂镇开展了以“促乡村振兴 民法典进农村”、“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等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6月份在全局上下、各乡(镇、街道)、社区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9月份与市局到高砂镇阳溪村联合开展农民丰收节“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主题宣传活动,高砂镇的部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也到现场参与了此次普法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10月份在夏茂镇、高桥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乡村宣传活动,举办了“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专题培训,努力提高群众尊法的自觉性;11月到各乡镇开展执法人员与示范户结对子活动,到示范户家中开展入户宣传活动;12月4日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我局紧紧围绕省厅提出的“服务企业 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在沙县区龙湖法治公园及各乡(镇、街道)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广泛利用各类宣传措施,再次掀起了宣传热潮。2023年共开展面向群众普法活动12次,悬挂横幅标语1100多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发放宣传物品800余份,共举办各类培训讲座13场次,培训人数650人次,通过各群体发送短信、微信信息2200条。
三、抓紧时间节点,抓牢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局与区司法局联合制定下发了《三明市沙县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沙农〔2021〕143号),围绕着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制定了相关实施方案,在全区各行政村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我区行政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全覆盖。4月份我局给各乡镇(街道)下发了《2023年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了今年的工作任务。截止5月31日全区各行政村通过推荐、上报、评选、公示等环节共培育示范户数达到140户,占171个行政村的81.9%,按既定要求全面完成任务。相应开展了系列活动:1.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线上线下培训,将该示范户的培训内容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课程,累积共开展培训5场,210人参加了培训;2.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采取包区包片方式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开展法律服务24场次;3.依托农业企业开展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培育示范户先进典型等活动2场次。
四、抓好履职效能,抓实工作力度
(一)深化“互联网+监管”工作。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提升“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应用水平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互联网+监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方式,2023年共认领事项清单635项,梳理检查实施清单185项,完成了检查行为数据填报432条,占监管行为主项覆盖率的100%,完成监管规则配置12项。
(二)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建立抽查机制和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监督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今年全局完成随机抽查事项10次。
(三)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
共梳理上报了三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其中涉及农药生产、经营许可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等5个主项,14个子项内容。完成信息报送1条,案例1件。
(四)深化执法三项制度工作。
1.行政执法公示制。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加强清单动态管理。按照农业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市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行政裁决等371项内容进行梳理、调整,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的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并将修改后信息在政府网站上公示。按照要求建立完善“双公示”工作制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向社会公示,努力推进“双公示”工作,定期于每周五上报“双公示”信息,完成公示信息327条。2.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我局已配备8台执法记录仪,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3.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在农资、农产品、动物卫生、渔业等领域,以专项治理为抓手,严厉打击涉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2023年共完成案件12件(含已立案正在办理的1件)。2023年,共办理适用柔性执法“四张清单”案件5件,其中不予行政处罚2件、减轻行政处罚3件。
(五)深化网上行政审批工作。
1.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目前我局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发布的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标准化事项共计40项(101子项),其中行政许可83项,公共服务事项2项,行政确认11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原法定办理时限共需1874天,压缩审批时限后承诺时限为157天,合计压缩审批时限1717天,时限压缩率占比91.62%,承诺时限持续走在全区前列。
2.落实“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工作。行政许可事项中即办件的数量达到总事项81.93%;实现“一趟不用跑”100%;全程网办事项比例100%,其中五星事项占比72.9%。最大限度方便了业主,足不出户即可完成行政审批事项申报审批工作。截至目前,全局办理行政审批件341件。
3.推行流程再造,简化各类证明材料,规范审批特殊环节。进一步梳理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环节,再造和优化服务流程,除个别复杂事项外,审批服务流程统一整合为“受理、审查、决定”3个环节,总体上办件实行“一审一核”两环节制和当场办结制,提升审批服务效率。
4.落实审批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立依据、基本编码、申请材料、办事流程、承诺时限、办理条件等十五项信息)工作。我局根据审批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要求,落实开展同一权责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编码、材料、流程、时限、条件等与通过目录保持一致,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开。
5.做好电子证照存量生成考核工作。做好本单位颁发的证照新增实时生成和存量证照的国标转换(省标数据注销)工作,完成电子证照数据录入,完成3枚国标电子印章的领取工作。
(六)深化“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工作。
按照局党组工作规则,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过程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深入调研、充分酝酿、咨询听证,有效提升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聘请福建竟成律师事务所吴观文律师作为局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顾问律师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在行政确权、信访事项等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要事项等方面,加强与法律顾问交流探讨,促进决策事项于法有据、决策程序依法履行、决策内容依法合规。
(七)深化《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相关规定工作。
加强日常监督、推进规范性文件工作。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及时梳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合法有效。做好涉及民营经济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2023年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不一致或相冲突的规定进行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我们对2014年以来出台并正在实施的15份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出3份应废止文件,写明清理理由并上报区司法局备案。对我局2020年1月至目前为止1000余份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局、局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文件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对部分文件中在制定实施对象、范围等条件时使用有失公平竞争的条件设置、对无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相关规定为依据的的限制性条件出现的立即整改。对违反公平竞争相关规定需要废止、失效的文件,进行了标注并撤下。通过自查,我们及时对8份文件中部分内容进行了整改。
(八)深化“诚信沙县”建设工作。
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我局按照《2023年“诚信沙县”建设目标及责任单位的通知》的要求,围绕本单位职责,按时按要求做好各方面工作,报送各类数据,确保不迟报、漏报、瞒报,切实做到各项数据应报尽报。2023年,共完成线下宣传6场、完成诚信案例1篇、完成市场主体信用承诺48条,并根据国家、省、市信用考评有关要求,积极引导企业注册、认证、授权“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截止目前为止,完成了沙县富口良松家庭农场等9家家庭农场、合作社的注册认证授权工作,引导他们发布融资需求,强化银企服务,确保“信易贷”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取得实效,不断提高中小企业获得感。
(九)深化“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
做好“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系统试点推广应用工作。农业农村部门作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的试点,按照平台试点推广实施方案建设内容及实施步骤要求,我局成立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人员及职责分工,配合省大数据研发团队做好行政执法相关要素信息采集工作,全面梳理采集行政主体信息、单位组织构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文书等。按标准配备台式计算机3台、移动执法终端3台,现正式进入运行阶段,目前我局录入行政执法检查134条、行政处罚案件7件,完成非税系统对接事项606项,参加闽执法培训7场、组织培训2场。
五、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使领导干部深刻领会法治精神,牢固树立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的法治理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坚持集体学法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内涵,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主要领导带头学法,模范用法,严格履行治区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局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切实发挥了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法制宣传手段、方式单一,大都采用拉横幅、贴标语、设宣传台等宣传形式,缺少互动性和广泛性。缺少应用浅显易懂的生活化方式和新媒体等网络平台的普法宣传,普法工作实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当前我们农业农村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量多面广,很多业务经办人员不是法律专业毕业,面对依法治国、乡村振兴、农村改革等繁重任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够、储备不足,如果不及时充电,难以适应工作需要。
七、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我们将继续保持原有的工作势态,严格按照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精神,认真做好各方面工作,保留好的经验做法,积极开创新的思路、新的做法,认真从我局的工作实际、涉及领域角度出发,加强日常的法治宣传、培训等,在制度建设上实行“长久立”,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坚持有问题“当下改”,努力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回头看”,加强日常监督,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杜绝执法程序不规范行政行为发生。
(一)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以及《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深化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工作。
(二)健全完善我局法治工作机制,推进法治工作落实,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配套制度。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落细“互联网+监管”工作。
(四)全面贯彻落实《三明市沙县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精神,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教育,加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我区行政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全覆盖。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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