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16-0200-2024-00054
- 备注/文号:沙农办〔2024〕45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27
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有关办站: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农综〔2021〕103号)、《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的通知》(明农办〔2024〕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沙县区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沙农〔2021〕109号)的文件要求,切实强化政策宣传、技术指导和工作保障,组织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申报“先打后补”,持续提升“先打后补”覆盖面,进一步巩固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成效。
二、及时进行申请审核
2024年度“先打后补”补助周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牧运通”系统“先打后补”补助申请和审核功能将于2024年9月1日开启,至9月30日关闭,为期1个月时间。各乡(镇、街道)要通知养殖场及早提出补助申请,并按照补助程序及以下补充规定,按时完成补助审核工作。
(一)补助畜禽数量认定。种畜禽场(应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蛋禽场和奶牛场以畜禽出栏数加上存栏数作为补助畜禽数量。商品畜禽场以畜禽出栏数作为补助畜禽数量。
(二)出栏数认定。出栏数以一个补助周期内的畜禽产地检疫数为准。出栏批次较少的养殖场,可直接上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出栏批次较多的养殖场,可向申请查询该补助周期内的动物产地检疫数量,打印并上传查询结果材料。同一养殖企业的畜禽转场后继续饲养,所开具的动物产地检疫证明不得作为申请补助依据。
(三)存栏数认定。存栏数由负责核实的机构派出至少2名正式工作人员共同进行核查。确因疫病防控等原因不便入场的,可通过视频连线等方式清点,并结合畜禽购销、畜禽生产、无害化处理、疫苗采购、免疫记录等档案综合认定。核查人员应对存栏数核查情况进行记录,签字确认并归档保存。
(四)逻辑关系审核。审核人员应对养殖场提交的补助畜禽数量,与其采购疫苗所能免疫的畜禽数量、在“牧运通”上录入的免疫畜禽数量进行逻辑关系比对。原则上,同一补助周期内,补助畜禽数量不超过养殖场采购疫苗所能免疫的畜禽数量,也不超过养殖场在“牧运通”上录入的免疫畜禽数量。不符合上述原则的,应对三个数据进行比较,将最小值确定为补助畜禽数量。
(五)特殊情况处置。审核过程中,遇有文件未规定的情形或其他特殊情形,按照一个补助周期内,“有免则补、未免不补”、“同一养殖企业的同一畜禽不重复补助”和“补助资金不超过所使用疫苗采购金额”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研究解决,并做好相关记录归档留存。
(六)提高审核效率。各乡(镇、街道)在养殖场提交补助申请前,要指导养殖场掌握补助畜禽数量的确定规则,正确计算补助畜禽数量,提前做好存栏畜禽核实工作,以提高审核通过率。养殖场提交补助申请期间,审核人员应每日关注申请信息,对已提交的申请及时进行审核,不得等到接近截止日期时才集中审核。审核过程中,发现申请信息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驳回并告知原因,指导养殖场重新填报。
(七)补助标准。根据《福建省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方案(试行)》(闽农综〔2021〕103号)及《三明市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方案(试行)》(明农〔2021〕133号)等文件,确定补助标准为肉鸡0.03元/羽、其他禽0.40元/羽、猪2.00元/头、牛3.00元/头、羊1.90元/头。
三、加强政策宣传服务
各乡(镇、街道)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进一步加强“先打后补”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要积极深入养殖场,督促指导符合条件的养殖场通过“牧运通”系统及时录入相关信息,按时提交补助申请。要密切关注和及时帮助解决养殖场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四、落实分类指导保障
按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实行“先打后补”政策,实现养殖场自主采购、财政直补,不再提供政府采购强制免疫疫苗。对暂不符合“先打后补”条件的养殖户,继续实行省级集中采购和供应疫苗。
五、强化落实防疫责任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养殖场(户)落实强制免疫主体责任、依法建立免疫档案、规范免疫记录。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不按照强制免疫计划和技术规范实施免疫、转手销售政府分发获得的国家强制免疫疫苗、或使用非法疫苗免疫等违法行为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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