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10116-0200-2024-00095
  • 备注/文号:沙农〔2024〕149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31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1-03 10:33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社会蔚然成风。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及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和2025年的工作要点报告如下:

  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制度建设与责任明确 

  2024年,我局制定并印发了《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详细制定了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执法主体普法责任清单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拟开展的普法工作,明确各普法责任主体必须普及的法律法规以及拟开展的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为全年普法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工作机制实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部署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三明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三明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中确定的各事项抽查任务,全面推行了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机制。我局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从7月份-9月份在全区被抽中的涉及农药、肥料、种子、兽药、饲料、转基因、种畜禽等事项的8家企业组织实施联合抽查工作,并及时将抽查结果进行网上公开。 

  (三)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局与区司法局联合制定下发了《三明市沙县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沙农〔2021143号),围绕着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制定了相关实施方案,在全区各行政村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我区行政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全覆盖。 

  1.培育工作成效 

  1)严格按照省、市、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各乡(镇、街道)有序开展示范户认定工作,确保6月底前100%行政村有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截至目前,全区通过村级推荐-村级公示-乡镇审核-区级备案-上报省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平台备案等程序共推荐产生了171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00%完成了任务。 

  2)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入户授牌、执法人员结对子、法治宣传等工作。与乡镇执法人员联合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活动,以案释法说理,为示范户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指导服务。12个乡(镇、街道)走访了50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颁发了由农业农村部、司法部共同授予的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牌匾,并在走访示范户的过程中开展了我局执法人员与示范户结对子活动,入户宣传了各类与农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3)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线上线下培训,将该示范户的培训内容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课程,累计共开展培训2场,96人参加了培训;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采取包区包片方式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开展法律服务5场次;依托农业企业开展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培育示范户先进典型等活动2场次;组织示范户349人次参与民法典专项答题活动,进一步发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宣传手段与学习氛围 

  (一)普法宣传多样化 

  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政府门户网、三明农业信息网、政府广场、法治公园、三明农校、乡镇墟日等媒介及场所,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农民丰收节世界粮食日国家安全日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节假日,做到普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农户、进机关等,向广大群众宣传农业法律知识和农村政策方针,提高大家的法治意识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做到深入人心,扎根农村,推动法治文化与农耕文化、民俗文化融合发展。如:315日,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在沙县区闽辉超市商场门口开展优化市场环境 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的宣传活动;318日,在富口镇墟场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全年共举办各类宣传培训活动7场次,接待群众咨询100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5月份到南阳乡开展民法典进农村普法宣传活动;6-8月份到夏茂镇、高桥镇、富口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的普法宣传工作,认真宣传了动物防疫法、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化肥农药使用规定等农业法律法规;919日以2024年沙县区第四届农商银行杯农民丰收节暨第四届农耕健身运动会为契机,组织相关人员到富口镇姜后村开展促乡村振兴 民法典进农村主题普法宣传活动。采取现场咨询,摆放宣传展板,讲解案例等方式开展了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800余份;“12.4宪法宣传周深入到三明农校开展主题活动,向学校师生传递法治力量。注重运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来阐释法律条文,到经营主体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将相关法治宣传材料发放到群众,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把法律法规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宣传向基层延伸,走进千家万户。 

  (二)学法遵法自觉性提升 

  充分利用周例会、干部会议等形式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了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专题活动;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执法人员收看反腐倡廉、安全生产等各类宣传片和专题视频讲座;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中国普 法微信公众号各类知识问答活动,以不同的形式再一次认真学习了各类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市局多次举办的农业综合执法大练兵活动,认真学习了各兄弟县市的执法经验,总结了好的做法,对农业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了再复习、再探讨,进一步提升了我局行政执法队伍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理论水平。推动农村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加大案例普法、以案释法力度,促进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增强普法吸收力、影响力;2024年组织15名年轻干部参加了综合执法考试和专业执法考试,有10名干部通过了考试,取得了执法证。 

  三、履职效能与工作力度 

  (一)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继续深化 

  1.行政执法公示制。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加强清单动态管理。按照要求建立完善双公示工作制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向社会公示,努力推进双公示工作,定期于每周五上报双公示信息,完成公示信息277 

  2.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我局已配备8台执法记录仪,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2024年,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1640人次,检查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及农资经营门店850家次;共立案查处农业违法案件10件,其中水产品质量安全案件1件、屠宰案件2件、农机案件1件、动防案件1件、农药案件2件、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1件,农产品案件移送乡镇办理2件;共处罚没款39338.7元;违法线索移送4件,其中农机违法线索1件、肥料不合格违法线索1件、农药违法线索2件;共受理农民投诉及12314投诉平台投诉件46件,帮助农民获得补偿款3800元。全部完成省级农资质量抽检任务22个样,农资质量自检抽检任务21个样,去冬今春肥料抽检6个样。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农业生产经营主体17家次。 

  3.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在农资、农产品、动物卫生、渔业等领域,以专项治理为抓手,严厉打击涉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执法三项制度的严格落实促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 

  (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继续深化 

  重新梳理我局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结合局审批办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清理了本部门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设立依据的证明事项,并确保清单之外严格落实无证明要求。此次共梳理了涉及农药经营许可、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等101项的事项清单。 

  (三)网上行政审批工作继续深化 

  1.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我局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发布的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标准化事项共计40项(101子项),其中行政许可83项,公共服务事项2项,行政确认11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原法定办理时限共需1934天,压缩审批时限后承诺时限为166天,合计压缩审批时限1768天,时限压缩率占比91.42% 

  2.落实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工作。行政许可事项中即办件的数量达到总事项81.93%;实现一趟不用跑”100%;全程网办事项比例99%,其中五星事项占比72.9%。最大限度方便了业主,足不出户即可完成行政审批事项申报审批工作。截至目前,全局办理行政审批件417件。 

  3.推行流程再造,简化各类证明材料,规范审批特殊环节。进一步梳理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环节,再造和优化服务流程,除个别复杂事项外,审批服务流程统一整合为受理、审查、决定”3个环节,总体上办件实行一审一核两环节制和当场办结制,提升审批服务效率。 

  4.做好电子证照存量生成考核工作。做好本单位颁发的证照新增实时生成和存量证照的国标转换(省标数据注销)工作,完成电子证照数据录入。 

  (四)“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工作继续深化 

  我局制定下发了《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行政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沙农党组〔202318号),按照要求,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过程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深入调研、充分酝酿、咨询听证,有效提升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聘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小军为公职律师,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在行政确权、信访事项等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要事项等方面,加强与公职律师的交流探讨,促进决策事项于法有据、决策程序依法履行、决策内容依法合规。 

  (五)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继续深化 

  1.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及时梳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合法有效。做好涉及民营经济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2023年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不一致或相冲突的规定进行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我们对2014年以来出台并正在实施的15份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出《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沙政办〔201547号)、《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严禁牛蛙养殖的通告》(沙政〔201838号)、《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县牛蛙养殖污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沙政办〔201929号)等三份以区政府、区政府办下发的涉及民营经济规范性文件,写明清理理由并上报区司法局备案。将文件废止的征求意见、备案说明、备案报告、政策解读等相关材料报送至区司法局和区人民政府,区政府常务会议已讨论通过,430已统一行文废止。 

  2.加强日常监督、推进规范性文件工作。对以局名义下发的文件进行规范性审查工作。如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规范性文件备案材料的指导工作,并及时将规范性文件的备案说明、报告、政策解读等相关材料报送至区政府备案。 

  (六)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继续深化 

  2024年对各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条款时以限制外地经营主体进入,以备案、注册、年检等形式设定不合理条件,提高外地企业准入门槛、设置不合理业务壁垒,以注册地、所有制、组织形式等条件,排斥、限制经营主体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问题加以整治。同时,我们组织了相关业务办站开展了违反公平竞争案例分析会、《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学习培训会。做好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回头看相关工作,我们也加强了审查手段,通过业务审核+法制部门审核的把关式的审查。经过回头看清理,对我局20201月至目前为止1000余份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局、局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文件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对部分文件中在制定实施对象、范围等条件时使用有失公平竞争的条件设置、对无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相关规定为依据的限制性条件出现的立即整改。对违反公平竞争相关规定需要废止、失效的文件,进行了标注并撤下。通过自查,我们及时对8份文件中部分内容进行了整改。共有162019年以来的文件完善了公平竞争审查手续,认真填写了《公平竞争审查表》。 

  (七)“诚信沙县”建设工作继续深化 

  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我局按照《2024诚信沙县建设目标及责任单位的通知》的要求,围绕本单位职责,按时按要求做好各方面工作,报送各类数据,确保不迟报、漏报、瞒报,切实做到各项数据应报尽报。2024年,共完成线下宣传6场、完成诚信案例1篇、完成市场主体信用承诺48条,并根据国家、省、市信用考评有关要求,积极引导企业注册、认证、授权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 

  (八)“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继续深化 

  按照闽执法平台建设和应用的工作部署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与各业务办站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业务办站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和行业监管的优势,与各业务办站按照科学分工、明确责权、无缝衔接的基本原则,建立执法监管机制、厘清源头监管、后续监管、末端执法的界限、细化明确相关工作职责。我们对标对表做好闽执法平台应用的工作,按要求录入行政检查和行政案件,今年共录入行政执法检查167项、行政处罚案件10件(其中两件移送乡镇);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4年农药经营监督检查”4家企业。 

  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领导干部深刻领会法治精神,牢固树立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的法治理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坚持集体学法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主要领导带头学法,模范用法,严格履行治区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局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切实发挥了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五、存在问题 

  (一)法律条款掌握不全面:因农业领域法律法规涉及面广、法条多、更新快,个别干部职工对该领域法律掌握不及时,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导致在日常工作中容易出现法律条款不熟悉的问题。 

  (二)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薄弱:缺乏专业性的技术人才。 

  (三)法治宣传载体形式不够丰富、宣传力度不足:农村地区的法治宣传工作薄弱,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影响了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认同感和参与度。群众法律意识有待提升,普法工作实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推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法定程序,牢固树立起法律至上观念,在发展经济社会事务、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树立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全面落实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规范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创建活动,在建机制、重质效、强监督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一系列依法行政机制。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五)加强信用体系制度建设:明确任务方向,为全系统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明确任务方向。 

  (六)持续加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强大动力,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高质量谋划推动乡村振兴建设工作。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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