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1月28日,县农业局会同县财政局,对沙县大丰农业专业合作社实施的 “蛋鸡育雏与养殖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结合福建中正恒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工程预算书、竣工结算书、项目竣工图,以及各类合同、发票、转账通知等相关材料,得出验收结论:沙县大丰农业专业合作社已投入3982500元,建成育雏舍1041㎡,购置层叠式育雏育成笼1套;建成蛋鸡舍1085㎡,购置层叠式蛋鸡笼1套,验收合格。
对以上结论有疑议的,请于7日内(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2月3日)向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或县土地流转办以口头、书面或通过举报邮箱反映(电话:0598-5822874、0598-5869059;邮政编码:365500;举报邮箱:tdlzb@163.com)。
沙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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