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16-0300-2020-10172
- 备注/文号:沙委振兴办〔2020〕8号
- 发布机构:沙县县委乡村振兴办、沙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2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虬江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集中财力保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需要,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19年度福建省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名单的通知》(闽委振兴办〔2020〕3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中共福建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度乡村振兴重点特色乡(镇)和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奖补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36号)、《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委振兴组〔2019〕3号)及《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筹措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农〔2019〕5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沙县2019年度省级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省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19年度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省级财政奖补资金400万元。
二、安排对象
本次资金安排用于奖补2019年度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茶丰峡村2019-2020年度实施的产业振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等的项目。具体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三、落实责任单位
茶丰峡村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省级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由虬江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原则负责落实,项目实施单位为茶丰峡村村民委员会。
四、资金管理要求
㈠强化资金管理。要严格按《沙县财政局 沙县县委乡村振兴办关于印发<沙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沙财农〔2020〕3号)执行。要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开展项目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发挥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规范健全相关项目档案材料。要加强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督促项目实施村(项目业主)严格按照规定的资金用途列支,规范财务核算与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意截留、挪用、克扣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变更由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申请,报县委乡村振兴办审批。项目实施进度原则上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建设。
㈡加大监管力度。县委乡村振兴办、县财政局将不定期开展项目督查,督查中如发现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或集体决策、无施工方案、无公开公示、无第三方审核以及建设项目名称不符合要求、进度明显滞后、未建立项目档案等情形的,将不予拨付补助资金,待整改到位后再予以拨付。
附件:沙县2019年度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省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安排表
沙县县委乡村振兴办 沙县财政局
附件:
沙县2019年度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省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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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街道) |
项目实施单位 |
补助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补助金额(万元) |
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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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虬江 街道 |
茶丰峡村委会 |
休闲采摘园项目 |
总投资90万元,建设休闲采摘园。其中投入约40万元回收孝子坊后门山约100亩低产老茶山股份,农户保留股份约10万元,以专业合作社合作经营。投入约40万元对该地块进行改造,引进优质果树品种种植采摘,增加村财收入。 |
80 |
发展采摘休闲农业,开发旅游景观节点,预计年可增加村财收入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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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虬江 街道 |
茶丰峡村委会 |
孝子坊建设项目 |
建设孝文化广场,挖掘孝子坊孝文化故事、孝文化风俗;装修部分孝子坊房间,建设孝文化多功能展示厅等。 |
100 |
保护文物,开发为旅游重点项目,引进客商投资,增加村财及村民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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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虬江 街道 |
茶丰峡村委会 |
知青文化园项目 |
投入110万元建设知青公园,园路1600m²、篮球场与停车场300m²、景观亭一座、升旗台、景观灯30个、知青菜园1500m²、景墙、雨污水井5座、排水61m等;投入15万元改造498m²邓氏宗祠部分做为知青文化展厅,并进行内部布置。 |
75 |
挖掘知青文化记忆,开发旅游景观节点,吸引游客,改善村庄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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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虬江 街道 |
茶丰峡村委会 |
孝子坊周边环境整治与景观提升项目 |
拆除4个自然村的违建物及破旧构建物,约3000m²;建设绿化1500m²、景墙150m、围栏300m、园路1200m²、道路改造800m²等,提升孝子坊周边及沿线环境。 |
145 |
改善孝子坊周边及沿线人居环境,提升孝文化旅游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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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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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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