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16-0300-2024-00079
- 备注/文号:公示
- 发布机构: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11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委托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三明市沙县区‘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三明市沙县区“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
规划范围:沙县全区,包括2街道(凤岗街道、虬江街道)、6镇(青州镇、夏茂镇、高砂镇、高桥镇、富口镇、大洛镇)、4乡(南霞乡、南阳乡、郑湖乡、湖源乡)。
规划期限:“十四五”时期,即2021~2025年。
规划目标:面向三明“中国绿都”“生态宜居”中心城市发展战略,积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升畜牧业整体竞争力、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畜禽良种覆盖率、现代化养殖水平、绿色发展水平、加工流通水平、产业融合水平为重点,实现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为总体目标。扎实推进“六稳、六保”工作任务,“突出特色、突出优质”大力推进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形成特色发展、绿色发展、科技发展、品牌发展的现代畜牧业发展新格局,为全方位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规划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长泰南路15号禹德大厦3层
联系人:董宝枫 联系电话:0598-5822079
三、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坂中路6号泰禾城市广场5号楼509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方式:0591-87987861
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
接受委托→环评第一次公示→环境现状调查→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编制及审查→规划分析→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评第二次公示(通过网络平台公开、规划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开和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专项规划主要的环境问题;
(2)公众对规划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本规划及其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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