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明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8〕48号)和《沙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精神,经局研究同意,现将《沙县农业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沙县农业局
2018年6月13日
沙县农业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行为,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积极发挥政务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8]48号)和《沙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农业部、省农业厅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关切。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完善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政务透明度、施政公信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农业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要内容
(一)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1.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一是进一步增加主动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二是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拓展申请受理渠道,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的机制。加强研究分析,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经验和做法,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2.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积极做好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既要依据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和保密事项范围,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进行审查,也要对是否涉及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进行甄别鉴定。
3.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沙县人民政府网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继续开展在线交流、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活动,开设互动栏目,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轮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督促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同时充分利用12316农业热线管理,积极回应关切,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二)加强政务解读回应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涉及农业部门的舆情监测和分析力度,认真研判处置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农业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三)积极拓展公开渠道
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充分利用网站、广播、报刊、公开公示栏、电子信息屏等多渠道传播信息,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信息。针对出现质疑的情形,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对公众关切问题的回应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政务公开涉及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必须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统筹起来研究部署,整体推进,形成综合效应。把政务公开列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
(二)严格政务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公开信息由办公室按要求提供公开信息内容,经分管领导把关、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才能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三)强化监督,做好考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常态督查机制,政务公开要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风评议和绩效评估内容,做到有方案、有检查、有考评,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自评,对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把关,不搞形式主义,发现不足,及时整改。
(四)加强宣传,示范带动。要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公众了解、熟悉、使用《条例》,特别要加强对通过政务公开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典型事例的宣传,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聚合平台的作用,引导干部群众积极有序参与政务公开。
(五)做好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法规股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把关,认真履行经办、校对、审核及发布等各环节签署手续。任何信息未经审核一律不得发布,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均不得发布。
沙县农业局
2017年6月13日
沙县农业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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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任 务 |
牵头单位 |
责 任 单 位 |
工 作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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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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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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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 |
办公室 |
局属相关各站办 |
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纳入局政务公开清单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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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政策法规股 |
种子站、农机监理站、植保植检站、经作中心综合站、渔政大队 、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站、水技站、屠宰站、疫控中心、绿办 |
制定并公布本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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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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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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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 |
政策法规股 |
种子站、农机监理站、植保植检站、食用菌站、渔政大队 、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站、水技站、屠宰站、疫控中心、绿办、科教外经股 |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66号),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12345便民服务平台融合应用,构建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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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 |
政策法规股 |
种子站、农机监理站、植保植检站、食用菌站、渔政大队、屠宰站、疫控中心、绿办、科教外经股 |
立足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建设、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示范试点工作,将条件成熟的示范试点经验上升为地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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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 |
政策法规股 |
种子站、农机监理站、植保植检站、食用菌站、渔政大队、屠宰站、疫控中心、绿办、科教外经股 |
通过省市两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享其他部门数据,凡可从省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享得到的数据,不再向公众重复采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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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 |
政策法规股 |
种子站、农机监理站、植保植检站、食用菌站、渔政大队、屠宰站、疫控中心、绿办、科教外经股 |
构建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100%及时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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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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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 |
政策法规股 |
种子站、农机监理站、植保植检站、食用菌站、渔政大队、屠宰站、疫控中心、绿办、科教外经股 |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指导意见》(闽政〔2017〕41号),进一步健全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制度。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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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
政策法规股 |
种子站、农机监理站、植保植检站、食用菌站、渔政大队、屠宰站、疫控中心、绿办、科教外经股 |
按照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的服务事项,依事项性质和类别进行有效整合,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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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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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深化“放管服”改革 |
政策法规股 |
种子站、农机监理站、植保植检站、食用菌站、渔政大队、屠宰站、疫控中心、绿办、科教外经股 |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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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 |
政策法规股 |
种子站、农机监理站、植保植检站、食用菌站、渔政大队、屠宰站、疫控中心、绿办、科教外经股 |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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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推动信息同源管理 |
政策法规股 |
种子站、农机监理站、植保植检站、食用菌站、渔政大队、屠宰站、疫控中心、绿办、科教外经股 |
推动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进驻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实现权责事项线上线下同源管理。市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行政审批系统、政务APP采用统一的权力事项库、电子证照库、身份认证系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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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 |
政策法规股 |
种子站、农机监理站、植保植检站、食用菌站、渔政大队、屠宰站、疫控中心、绿办、科教外经股 |
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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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