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服务接地气调解优先暖人心

日期:2021-07-26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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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三明市沙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始终将调解工作贯穿于仲裁案件办理的整个过程。 

  一、庭前调解。及时协调双方当事人的立场,趁小趁早快速化解劳动争议;二、庭中调解。经过审理查清案件事实,剖析争议焦点,逐步引导当事人达成共识;三、庭后调解。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向当事人阐述法律法规规定,促使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协商解决争议,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

     

  通过采取庭前、庭中、庭后层层调解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调解在化解劳动争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高案件调解的成功率。2021年上半年,共调解劳动争议案件35件,涉及劳动者35人,案件调解率达73.81%,超过了全市劳动仲裁调解成功率的目标要求,以实际行动努力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沙县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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