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残津贴“第一单”落地!为民解忧再添新动能

日期:2025-08-20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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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沙县区社会保险中心首次成功为2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发放2笔病残津贴,月人均可领1000余元,至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结束,为病残人员送去了温暖与保障。

  5月,50岁的黄某和55岁的赵某相继来社保中心反映个人因病重无经济能力承担后续养老保险缴费等困难。窗口工作人员查询了其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根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参保条件,工作人员精准匹配于2025年开始实施的病残津贴政策,作了耐心解释,建议他们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再确认是否符合申领条件。6月,黄某和赵某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拿到鉴定结果第一时间向区社保中心提交申请。我局社保经办人员迅速响应,严格按照流程受理,立即开启申报审批流程,经三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初审,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居住地所在社区、市、省公示等流程,于8月完成待遇核定工作,两人病残津贴如期发放。领取到津贴黄某和赵某表示,这笔津贴有效缓解了他们的生活压力,让他们感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关怀。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4年底推出的一项保障举措,2025年1月1日实施。主要惠及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权威机构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政策设计精准聚焦困境人群,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未达退休年龄、经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结论在有效期内)均可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津贴标准根据参保人缴费年限和基数等因素合理确定,体现制度公平。

  下一步,沙县区人社局将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让更多符合条件的群众知晓政策、享受福利,以更扎实的举措、更贴心的服务,让社会保障网越织越密、越扎越牢。

 

 
 
 
 (沙县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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