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费率动态调整 助力企业减负增效
近日,沙县区社会保险中心严格依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伤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浮动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人社〔2026〕2号)要求,顺利完成全区参保单位2026年度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核定调整工作,新费率标准已正式施行,切实发挥费率杠杆调节作用,兼顾惠企减负与工伤保障的基本需求。
本次费率调整严格遵循动态管理原则,以行业基准费率为基础,以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工伤保险支缴率为主要考核指标,实施分类浮动管理,精准匹配企业风险等级与缴费标准。其中,对工伤发生率低、支缴率良好的单位,费率可降至行业基准费率的50%或80%;对工伤发生率高、基金支出较大的单位,费率可上浮至行业基准费率的120%或150%;工伤风险水平稳定的单位维持原基准费率不变。调整后的工伤保险费率从2026年3月开始执行。
本次调整涉及全区正常参保单位5256家,其中不浮动3218家,上浮75家,下浮1963家。从调整结果来看,调整呈现“降多升少”的良性格局,政策红利精准直达优质企业。据统计,全区超1/3参保单位享受费率下浮优惠,超半数单位维持基准费率不变,仅少数工伤风险较高的单位费率上浮。针对费率上浮单位,我中心已逐一告知调整原因,提醒用工单位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意识,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安全。
下一步,我区社保中心将持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优化经办服务流程,及时回应参保单位咨询,做好费率动态核定后续工作,确保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有序推进,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沙县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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