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共课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通知

日期:2025-08-11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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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5年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明人社办〔2025〕21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鼓励其他人员参加学习培训。

  二、培训时间

  本年度培训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请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完成2025年学习任务。

  三、培训内容

  2025年公需科目主题构成如下:

  ㈠全国两会精神解读及2025年福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8学时,例如:两会精神、习近平经济思想、发展新质生产力)

  ㈡民营经济强省(6学时,例如:民营经济强省、县域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㈢教育强省(4学时,例如:教育强省建设、职业教育发展)

  ㈣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4学时,例如:高质量充分就业体系和中国式现代化)

  ㈤高水平对外开放(6学时,例如:对外开放和产业国际化)

  ㈥银发经济(2学时,例如:人口老龄化和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

  公需科目为必学科目,专业科目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修60学时。

  四、培训平台

  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名单可在“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网址:http://220.160.53.47:6067,平台技术咨询电话:13338431560,4006196823;市级继续教育基地为三明市人才培训中心(三明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网址:www.smrcpx.com,咨询电话:8511868)和福建开放大学三明学院(原三明电大)平台(网址:https://px.smjyxy.cn,咨询电话:0598-8308111)。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便于培训管理、数据统计和继续教育验证,推荐选择福建开放大学三明学院(原三明电大)平台参加培训,各用人单位也可结合实际自行选择各级继续教育基地。

  五、证书领取

  参训人员完成本年度培训任务后,可自行登录“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220.160.53.47:6067)打印学时证明。

  六、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便利,要指定专人做好继续教育工作,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338号)等文件精神,自2016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 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 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2.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应将对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结果记入业务考绩档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续聘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规定要求的,不能聘任、续聘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3.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共课及专业科目网络培训工作,积极做好本单位的政策宣传、组织发动工作,为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共课及专业科目网络培训营造良好的氛围,确保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4.如遇不明之处,请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8862698(人社局事业股)。

  

 

 

三明市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8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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