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关于退回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6-02-14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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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上楷:

  我单位于2025年12月30日向你送达了《责令退回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决定书》,并于2026年1月14日在沙县区人民政府网官网向你公告送达《三明市沙县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责令退回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决定书的公告》,要求限期退回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你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我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单位现依法向你催告,因无法联系到你本人,现公告送达催告书,请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退回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2572元,大写贰仟伍佰柒拾贰元整。

  如对履行该义务有异议的,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陈述和申辩。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账户名称:三明市沙县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银行账号:1404041909010027579   附言:洪上楷退回多享受待遇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沙县支行

  联系电话:0598-8863070,0598-8863061

  联系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金明西路76号三楼社保服务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9号窗口。

  特此公告。

  

 

三明市沙县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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