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08-3000-2019-00003
- 备注/文号:沙司〔2019〕27号
- 发布机构:沙县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18
各基层司法所,县公证处,福建欣光、竞成、科海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服务中心(所),机关各股室: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要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紧扣“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新职责新定位,全面强基层,全面保稳定,全面促发展,全面抓落实,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水平,为我县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创造更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坚持法治统筹,奋力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全面履行好全面依法治县办职责。要在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切实履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职责,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督促落实的作用。积极协助县委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明确法治沙县建设战略目标,制定法治沙县建设“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协调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建立健全科学性、操作性和指导性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体系,加强法治调研和法治督察工作,督促抓好各项部署任务落实,共同打造法治沙县一体推进新格局。
(二)全面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部署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配合县委县政府持续做好定期督查和专项督查,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2020年如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紧紧围绕服务“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暨“干好每一天”开展“项目攻坚突破竞赛年”活动的工作大局和深化改革创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决策部署,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强化民生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协调,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及时率、合法率,确保法制统一。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及各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培训,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继续做好证明事项清理,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三)全面履行好普法宣传职责。继续抓好“七五”普法规划的落实,及时更新普法责任清单,把“谁执法谁普法”向“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延伸,完善考核督查机制,努力形成各普法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探索创新宪法宣传教育的方式和载体,持续深化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活动,提升宪法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提升“平台+部门”普法宣传机制,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构建大普法格局,深化全民普法。协调政法各家,利用广播、电视、新型信息等平台组织律师、法官、检察官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推动在执法司法中普法、在法律服务中普法、在依法治理中普法。提升龙湖法治公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利用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将法治宣传教育文化阵地建设与我县乡土文化、小吃文化紧密结合,持续推进县、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继续打造一批具有本土特色的法治文化宣传教育阵地,争创国家级“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
二、坚持底线思维,全力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全力打造人民调解品牌。贯彻落实司法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和省厅《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调处、促和谐、迎国庆”专项活动,大力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推进排查预警、防范化解、依法处置等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最大限度把基层矛盾吸附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全面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推动人民调解组织进企业、进商圈、进社区,年内全力打造金融纠纷调解、物业纠纷调解新亮点:健全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和调解保障机制等金融纠纷解决机制,助力金融风险和不良债务化解,促进我县金融体系稳定、高效、健康运行;健全完善物业纠纷预防化解机制,进一步推广“金鼎城物业”管理模式,全面规范各社区物业管理服务,预防化解物业纠纷。持续完善“公调”“诉调”“访调”衔接机制,重点深化访调对接工作,构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个层级的组织架构,完善县访调对接中心与人民调解委员会会商调解机制,积极协调整合部门行业及乡村调解资源,充分发挥律师、专职人民调解员等第三方调解优势,参与人民调解化解信访案件工作,重点对准一些多年信访积案,加强攻坚化解,护航“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暨“干好每一天”开展“项目攻坚突破竞赛年”活动。深入开展人民调解“三争”活动,持续打造祖波、金娥等品牌调解室,推进“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工作室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社会化、职业化建设,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发挥“互联网+人民调解”优势,推动人民调解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广泛运用QQ、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推进在线调解、视频调解、电视调解等新的调解方式;广泛运用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宣传力度,完成《调解有一套》线索提供和拍摄任务,加大典型培树力度,起到“调解一例、宣传一片”的效果。
(二)全力提升社矫安帮模式。进一步完善、优化社区矫正“163”执行模式,建立以县级社区矫正机构为主、司法所为辅的执行模式,不断推进社区矫正机制创新。大力推进“智慧社矫”建设,将监控触角向乡镇延伸,完成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查系统省、市、县、乡四级互联互通。落实矫正对象监管和教育措施,严格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迁居审查,定期开展保外就医人员病情复核,全面配发电子腕带,实施个性化矫正方案,推广心理矫治,依托微信、“社矫在线”手机APP等自媒体工具,通过定时采集收集视频、位置、出行、住宿信息,与公安机关进行全面信息比对等办法,实现零距离动态监管,提高监管和教育矫正效果。大力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主动对接戒毒警察延伸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帮教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提升帮扶成效,持续健全完善“1+8”创业模式,依托小吃公会、电子商务和妇联等渠道,不断加大居住地变更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引导“两类人员”尽快融入社会、回归社会。
(三)全力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统一部署,咬定三年目标不放松,及时研究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年度工作要点,定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实情况督导检查,持续抓好中央督导组、省委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开展。要利用“平台+部门”宣传机制,继续加大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力度,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营造深厚的氛围。要持续加大社区服刑人员摸排力度,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扎根基层的优势,进一步理顺线索移交、信息反馈、情报共享等工作机制,做细做实涉黑、恶、乱线索的摸排上报工作。积极推动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保障律师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代理、辩护权利,加大对重大敏感案件的指导监督力度,
三、坚持服务民生,着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打“牢”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县、乡、村三级线下实体、“12348”热线及“法治沙县”微信公众号网络三大平台业务融合和升级改造,实现“一站通”、“一线通”、“一网通”。争取年内全面完成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规范化建设,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持续开展“法律精准扶贫”,发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统揽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培育乡村法治教育宣传员、法律服务引导员、矛盾纠纷化解员队伍,深化“法律进乡村”工作,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全面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打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做“优”公共法律服务。要紧紧围绕“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暨“干好每一天”开展“项目攻坚突破竞赛年”,主动对接我县重大投资建设项目,“一对一”服务县委、县政府领导和项目指挥长,为项目攻坚工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高效决策参考。要推进法律服务人员深入民企法治体检常态化制度化,努力提供精准管用、高效快捷的综合性法律服务。要积极推动律师担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水平。要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门槛,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农民工(残疾人)”专项活动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完善与办案机关、看守所工作衔接机制,扩大法律援助事项和案件范围,重点做好农民工、残疾人、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要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设,全面提升公证服务能力,开设“绿色通道”,主动为群众提供延伸服务、延时服务和代理调查核实等服务,深入推动“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司法辅助事务”等减证便民服务措施的落地见效,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四、坚持严管厚爱,打造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
(一)要确保正确的前进方向。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完善贯彻执行党委决策部署的机制,及时向当地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要强化政治担当,加强和创新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积极稳妥推进机构改革,深刻领会机构改革赋予司法行政更大的政治责任和全新的历史使命,以高点站位、宽阔视野、宏大格局,推动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朝着正确方向不断发展前进。
(二)要持续加强党建工作。要履行好党组抓党建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传导压力,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要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大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年内完成局机关支部的星级支部评定工作。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规范和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年内紧扣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条主线,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坚定信仰、信念、信心”主题教育。要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扎实推进律师党建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要强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常态化开展党员志愿者“法律服务零距离”志愿活动,以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巩固文明创建成果。
(三)要持续强化正风肃纪。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反弹回潮,采取有效措施,纠正系统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人员的群众观念、群众路线和群众纪律教育,狠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探索建立队伍作风经常性分析机制,加强关键环节和关键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办行政审批、刑罚执行等执法环节腐败案件,始终保持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
(四)要持续提升素质能力。要积极落实机构改革任务,加快新“三定”方案制定,及时稳妥做好机关各科室的定岗定人定责,优化职能配置,推动人员调整和业务融合,构建系统完备、科学合理、协同高效的新格局。要大力培树先进典型,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努力营造一种“讲担当、重担当、乐担当”和“你担当、我担当、大家都担当”、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真正干好每一天、做好每件事。要坚持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突出位置,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责和工作要求,聚焦能力短板,聚力教育培训,持续深化“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提高年”活动,着重开展政治理论、法律知识测试、社区矫正业务、人民调解业务、信息撰写、“干好每一天”征文和法律援助业务等比试,以比促学,激励广大干部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争当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切实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干其事、求其效”。
沙县司法局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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