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15-1100-2015-0002
- 备注/文号:沙汛电〔2015〕5号
- 发布机构:沙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8-0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据气象部门今年
一、高度重视,严抓落实。各防指成员单位、各部门及所有建筑业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省、市、县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和文件精神,抓好防御13号台风“苏迪罗”的各项工作。
二、立即停工,撤离人员。为保证建筑工地及所有人员的安全,我部特别要求
沙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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