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15-3000-2025-0033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1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1月8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区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3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区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深刻认识到此次巡察是对水利工作的精准把脉,更是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有力监督。主动查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扎实推进整改,以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强化组织保障,构建整改体系。第一时间召开专题部署会,传达反馈精神,明确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构建“党组统筹、班子成员领办、股室具体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将反馈问题细化为具体任务,实施“明晰责任、对账销号”管理模式,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三)聚焦问题整改,推动长效发展。持续跟踪整改进展,不定期听取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难题,确保整改工作高质量完成。同时,注重标本兼治,着力深挖问题背后深层次原因,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和漏洞,健全相关制度11项,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关于党组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明确局党组对整改工作负主体责任,明确整改责任分工及时限;多次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对进展缓慢事项及时提醒、督促、协调,持续抓好问题的解决。二是已于2025年3月19日向交投公司发出催款函,交投公司签收并于2025年3月27日向区移民发展中心复函,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与交投公司对接商洽。
2.关于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动态管理。健全完善移民人口信息数据库,定期与公安、编办、民政等部门对接联审,及时核增核减人口信息。经核实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册直补移民人口数为9720人。二是严格审核。在移民村明显位置张贴公示,进一步确认信息真实性,2025年共张贴公告16张。三是追回资金。已将多发放的移民直补款600元追回。四是已由分管领导对经办1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做好人口审核程序,确保直补资金准确发放。
(二)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抓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够系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学习计划。制定沙县区水利局党组《2025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纳入党组学习内容,5月26日,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治水论述摘编》。3月31日,组织学习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及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更新学习内容。主动对接上级水利部门及区委宣传部,获取学习要求及指导,6月3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相关学习内容。三是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局党组班子带头开展集中研讨,各党支部以学习教育为主题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16次,党支部书记结合学习教育上专题党课6次。
2.关于学用结合上下功夫不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推动学用结合。局党组班子通过集中研讨、交流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推动学用结合,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安排重点发言人围绕水利工作实际进行研讨发言。今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围绕意识形态、党史学习等内容开展专题研讨学习,持续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二是组织学习教育。今年来已外请授课老师开展培训2次。其中,邀请党校资深教师开展理论学习1次,深入解读党的最新政策方针;邀请水利行业专家分享前沿技术与实践经验1次,夯实水利业务功底。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基本要求执行不够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明确工作要求。3月27日,召开局党组会传达学习《沙县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4月10日,印发《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要求。二是完善学习内容。主动对接上级水利部门及区委宣传部,获取学习要求及指导,已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全省宣传部部长会议和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推进会主要精神及区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等。三是严格执行制度。落实意识形态“2111”工作制度,今年以来,已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1次,专题研讨1次。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明确要求。3月27日,召开局党组会传达学习《沙县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将意识形态纳入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和述职报告等重要内容。二是完善制度。已制定《2025年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意识形态责任清单》,将责任明确到人,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已安排办公室专人对班子成员近期的重要报告内容进行审核,确保材料内容符合要求。四是开展提醒谈话。已由局主要负责人在开展廉政谈话时,就存在的述责述廉、述职报告中意识形态工作与往年基本雷同问题,对5名分管逐个进行提醒谈话。
5.关于宣传阵地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梳理审签流程。4月22日印发《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审签制度》,明确公共领域宣传审批要求。已建立区水利局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台账,对宣传载体地点、宣传内容、发布股室等登记造册。二是加强日常检查。已于4月份对水利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进行检查,已检查宣传载体6处,均无破损、陈旧或过时的内容。
6.关于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取水监管,于2025年3月6日印发《关于上报企业取用水情况并办理取水许可证的通知》,对所有从事生产经营且存在取用水行为的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同步指导企业规范办理取水许可证,确保企业取用水行为合法合规。在此次巡察整改阶段,结合东溪流域水质提升专项攻坚行动,联合区农业农村局、环保局、城管局、属地乡(镇、街道)等部门累计开展联合检查9次,实地走访生猪养殖场、鳗场、牛蛙等企业30家次,移交违规取水线索5件。二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将在养鳗鱼养殖企业列为重点取用水监管对象,实行取水实时在线监控,形成整治合力,对违规取水行为保持高压态势。4月份以来,联合区城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检查4次,全覆盖检查在养养殖企业7家次。三是及时征收水资源费,截至2025年5月12日,已全部征收沙县区2024年度水资源费。四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2023年全市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中,已依法对一家养鳗场作出行政处罚,且该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缴纳2万元罚金。2025年以来,针对该养鳗场开展联合检查2次,暂未发现违规取用水行为。同时,我局以水资源费改税为契机,与税务部门协调联动持续强化对取水户的普法宣传,与区城管局、农业农村局、环保局等依法依规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相关法规,规范取用水行为。
7.关于水土保持监督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进行工改联合审批。加强与区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要求依法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在项目开工建设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从源头减少未批先建行为。2024年9月以来,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共10个,其中我局已完成审批5个,5个正在编制中。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以2025年3月22-28日以“中国水周”活动为契机,开展“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发放水土保持手册等宣传物料300余份。
8.关于实施区域水利工作规划进度偏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已实施沙县区“十四五”规划中沙县区高桥溪杉口段河道整治工程,同时“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已启动招标,将剩余未实施项目继续列入“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建设内容。二是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对照规划体系1个总体规划与17个专项规划,谋划了一批符合投向的水利项目,作为“十五五”规划的主要建设任务。三是加强项目对接,加大跑省进市力度,2025年已争取高桥镇高桥溪杉口至安田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获补助资金2676万元。
9.关于重点项目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针对东门翻板坝项目,已委托第三方测绘公司,完成对现状地形重新测绘;设计单位已出具控制房、配电房平面设计初稿,需进一步对接东山村和用地审批部门进行明确,后续进行深化设计。二是已协调解决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沙县项目、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沙县项目古县段用地问题,畔溪河道整治工程用地问题正在积极沟通协调中。三是已与财政沟通,争取更多资金拨付。四是马岩水库工程《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报告》和《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内审。
10.关于推动资金落地见效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优化资金规划与使用。积极跟踪相关乡镇明确方案,大洛镇拨付罗坑源村、文坑村共13万元,主要用于供水设施及管道维护、修复使用;南阳乡拨付大基村11万元,主要用于更换管道、修缮拦水坝,沉淀池、蓄水池等。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督。2024年以来中央水利救灾项目类资金共3个,于2025年5月30日前均已全部自查,确保资金使用全过程规范、透明。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1.关于保障改善民生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实施资金扶持。已补助富口镇郭墩村高地自然村饮水修复工程5万元,完成供水管网铺设980米,持续改善供水条件。二是加强日常管护。已委托专业第三方管养队伍对农村供水工程实行专业化维修养护,保障设施稳定运行。三是开展监督检查。通过现场察看、走村入户等形式开展督查排查,今年以来发现供水保障问题10个、职能部门管理方面问题11条,均已完成整改。
2.关于解决群众关切问题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公众反映问题受理,及时接受公众诉求,2025年3月以来已及时接收诉求2件。二是加强跟踪督促,2025年3月31日我局联合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局及虬江街道再次对浦沉坑碎石场检查,督促业主加快排水沟、沉砂池等破损部位修复及清理。5月8日,项目业主已对排水沟沉砂池破损部位修复及清理。同时建立水土保持工作监督台账,将项目名称、存在问题、整改期限等均记录在册。
3.关于招投标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监督。制定《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规范招投标行为。同时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设定与项目实际需求相匹配,杜绝排斥性、歧视性条款。二是开展培训。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6 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内容,提高相关人员招投标领域业务水平。三是已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规范水利项目招标投标行为。
4.关于采购监督严重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开展招标投标领域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业务水平。二是加强采购项目监管,组织开展采购项目审核时,进一步提高采购项目合规性。三是针对委员河长宣传教育基地项目审核价虚高问题,已要求施工单位按照二次审核造价开票。四是已由分管领导对采购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5.关于验收审核失职失责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肃追究责任。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已依规依纪依法对2名工作人员立案审查,2025年4月3日区水利局党组给予两名工作人员党内警告处分。二是规范验收程序。已修订完善《官昌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官昌水库服务中心已于2025年3月26日组织工管科相关人员学习,规范工程验收程序。三是加强警示教育。于2025年4月15日以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的2名工作人员为例开展警示教育,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四是追回工程款。多支付工程款8.58万元已于2024年12月31日全部收回。
6.关于档案材料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内业管理,明确由河湖股专人负责该项目工程内业资料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重新整理该项目档案资料,项目建设过程中,已通过工程签证单对工程量进行确认、通过工程联系单对增量工程进行确认,工程量签证单即为工程确认单,工程联系单即为增量签证单,现已将其及时归档,保障项目资料的系统性和可追溯性。
7.关于债权债务长期未清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积极沟通协调。经向区财政局和区供电公司了解核实,该款项为2002-2010年期间,原沙县电力公司未按要求将款项转至官昌水库再转区财政,而是直接转至区财政所致。目前已收集整理好相关佐证材料证实此应收款项已上缴财政。二是官昌水库服务中心于3月26日组织财务科相关人员学习《官昌水库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官昌水库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三是重新修订《官昌水库财务管理制度》,按规范完善会计账目,分类做好账目。已对原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新接任的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8.关于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水利局专项经费账户存款利息55.61万元已于2025年2月27日上缴财政。二是针对“高桥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相关问题,增补项目于2025年2月10日经高桥镇班子会研究同意实施,于2025年3月12日招标,已于2025年4月30日完工。三是已完善《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内部控制手册》,加强内部监督,确保单位资金安全高效运作。
9.关于防汛物资储备疏于管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每年对防汛物资进行盘点1次,确保数量准确。2025年5月,已组织全面清查防汛物资情况1次,清点30大类,2万余件,健全完善防汛物资台账。二是调整账面记录,确保资产盘点结果与账面数据相符。三是统一台账格式,针对物资进出库时间、数量、用途、领用人及审批人等信息做好记录。四是由局分管领导对原水旱灾害防御股、财务室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新任水旱灾害防御股、财务室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0.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官昌水库服务中心已开展固定资产情况全面清查1次,清点4大类,九百余件,健全完善固定资产台账。二是规范账务处理,2007年购置的避雷器、2009年购置的格力空调等资产已做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对于未登记的固定资产,已补录相关信息。三是已重新修订《官昌水库财务管理制度》,官昌水库服务中心于3月26日组织财务科相关人员学习。四是对官昌水库服务中心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1.关于公租房管理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机关集体宿舍管理规定》、《干部职工入住宿舍承诺书》,进一步规范公租房管理工作。二是已于2024年12月27日与9名干部职工签订职工宿舍租赁合同及干部职工入住宿舍承诺书,建立租房台账,明确租房面积、使用期限及每月15日缴纳租金至水利局财务室。
12.关于区水利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法律意识淡薄,存在权益受损风险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官昌水库服务中心针对原长虹电站承租方欠缴租金问题,已于3月6日解除合同,并回收3.5万元全部款项。二是开展自查。指导官昌水库服务中心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所有租赁合同,未发现其他欠缴租金问题。同时统一合同范本,防止再次出现未按合同约定事宜履行的问题。三是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加强财务与业务股室沟通协调,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度支付资金。官昌水库服务中心已于2024年12月25日收回款项3.9万元。四是已对官昌水库服务中心、局财务室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将《中共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印发至局党组成员学习,并在党组会上明确要求所有重大事项都经过集体研究、讨论和决策。二是完善修订《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审批人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所有转账事项都经过必要的审批和审核程序。三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财务报销审批制度等相关财务制度,严格转账审批流程。四是已由分管领导对财务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财务人员要把好审核关,重大资金转账必须经党组会研究同意后方可操作。
2.关于议事决策质效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我局接受巡察后,在确定项目招标事宜时,已通过多方询价、局党组会研究确定下浮率和招标方式进行。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通过局党组会研究后确定合理的招标方式。三是加强业务学习,于2025年4月28日组织党组成员、业务骨干参加招标投标领域、政府采购相关业务培训1次,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已于2024年12月被立案审查并由区水利局党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局班子会、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同时已委托局法务对施工单位发出律师函,启动法律程序,依法对施工单位追缴多支付工程款项。
3.关于制度建设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对全局2022年以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建立管理台账,并重点对文件试行期满但仍在挂网公开的情况进行排查,已梳理排查文件91份,未发现文件试行期满但仍在挂网公开的情况。二是已组织办公室人员进行规范性文件管理业务培训,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意识和水平。
4.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年初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工作重点。已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1次,研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及下步措施,同时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今年来共开展廉政谈话35次。二是加强学习教育。今年以来,共组织警示教育活动4次,覆盖162人次,通过深入学习典型案例等,有效提升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三是认真落实规章制度。组织学习“三重一大”、财务相关制度等,确保重大事项决策规范、透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5.关于廉政风险排查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全局干部职工围绕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共有72人、16个股(办、站)参与排查防控,分别排查廉政风险点211个、46个,制定防控措施211条、46条。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在个人排查的基础上,经本股室负责人把关后,逐级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针对风险点查找不实不深不细、防范措施制定不合理的一律退回重新排查、重新制定。三是开展提醒谈话。已对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服务中心、水旱灾害防御股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6.关于廉政谈话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完善《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明确谈话要做到应谈尽谈、有针对性。二是提升谈话针对性,要求党组成员根据谈话对象的岗位特点、工作性质和廉政风险点进行谈话,今年以来共开展谈话35次,已针对巡察发现问题做到应谈尽谈。三是已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对该名党组成员、副局长进行提醒谈话。
7.关于监督指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按照党建工作要求,每季度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调阅,2025年4月中旬已对8个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调阅,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学习教育等重点工作开展检查,发现问题20个,目前均已完成整改。二是制定《中共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机关委员会委员挂点联系制度》,由局机关党委委员每人挂点联系1-2个党支部,要求党委委员每年至少1次到所挂点的党支部走访调研1次、上党课1次。4月中旬局机关党委委员分别深入8个党支部通过走访、调阅资料等形式,了解各支部存在问题,并给出解决方法,帮助支部规范开展党建活动。
8.关于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2024年度沙县区水利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计划安排表,明确谈话对象、内容、方式和时间安排,局党组班子已于2月14日前开展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后,党组成员根据存在问题制定整改台账6份,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已将台账上报局党办。二是官昌水库服务中心机关党支部、官昌水库服务中心电站联合支部已于3月底召开支委会,研究决定撤销受警告处分党员的优秀等次评定,并将撤销结果上报局机关党委备案。三是3月份召开党支部书记联席会,组织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相关规定,对民主评议党员事宜进行强调;并对官昌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今后要按照民主评议党员要求,做好评优工作。
9.关于党支部换届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自查自纠。局机关党委已于3月21日对官昌水库服务中心机关党支部换届工作的材料进行逐一检查,除会议记录、党支部书记选举结果报告单外其余材料均有留存。二是批评教育。已由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对官昌水库服务中心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强调记录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求今后必须严肃换届选举工作,做好会议记录。三是加强培训。已于4月召开党支部书记联席会,组织学习《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实用手册》,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程序。
10.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档案材料。补充完善发展党员档案材料,已上报区直机关工委审核。二是组织学习发展党员相关知识。5月上旬组织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学习《三明市发展党员工作实用手册》,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三是对局机关党务干部、气象局党支部书记、官昌水库服务中心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完善发展党员材料。
11.关于党费使用未上会研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规范使用党费,严格执行党费使用集体研究制度,截至目前,共召开3次党委会研究党费使用。已针对党费相关问题对党务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12.关于队伍结构失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区政府已同意官昌水库服务中心从2025年起,每年招收2至3名专业技术人员。2025年3月已向区人社局提交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申请表,已由区人社局公开选拔人才。二是官昌水库服务中心已于2025年3月12日开展业务培训,增强职工专业技能、安全责任意识。
13.关于干部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举一反三,已对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未再发现多发放员工工资问题。二是修订完善《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审核要求,确保转账操作规范、准确。三是组织学习《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财务报销审批制度的通知》等,提升财务人员专业水平。四是已由局分管领导对财务室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14.关于考勤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完善《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考勤管理制度》,已按月对考勤数据进行核查并存档,确保考勤数据统计汇总真实、准确。二是定期公示,通过张贴通报等方式进行公示,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自觉性,目前已张贴考勤通报3次。三是局分管领导已对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区水利局党组期间,共向区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5件。区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截至目前,已办结3件,剩余2件正在办理中。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党组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的问题。
我局已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明确局党组对整改工作负主体责任,明确整改责任分工及时限;多次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对进展缓慢事项及时提醒、督促、协调,持续抓好问题的解决。已于2025年3月19日向交投公司发出催款函,交投公司签收并于2025年3月27日向区移民发展中心复函。但因该事件发生年限早,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尚未有效解决,交投公司无法偿还该笔借款。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交投公司进行协商,根据历史发生事实原则,商讨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同步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2.关于重点项目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针对东门翻板坝项目,已委托第三方测绘公司,完成对现状地形重新测绘;设计单位已出具控制房、配电房平面设计初稿,需进一步对接东山村和用地审批部门进行明确,后续进行深化设计。已协调解决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沙县项目、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沙县项目古县段用地问题。马岩水库工程《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报告》和《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内审。但因部分项目涉及的用地问题较为复杂,需进一步优化设计和开展征迁协调;财政资金拨付不到位,导致项目停工时间较长。下一步,我局将针对用地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协调推进征迁工作,确保项目能够正常实施;与设计单位沟通,尽快落实设计变更方案。针对资金问题,积极与财政沟通,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
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5822269;通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长泰南路15号禹德大厦水利局;电子邮箱sxsljb@163.com。
中共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党组
2025年7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