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203-3000-2021-00003
- 备注/文号:沙市监法【2021】2号
- 发布机构: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2-0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一、监管执法工作深入推进,市场环境秩序持续向好
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切实发挥党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经营单位的检查,重点检查口罩等防疫相关用品及米、面、食用油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及时调处群众投诉举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严格落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强化药店防控管理,下架退热止咳药,积极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召开重点领域餐饮单位秋冬季新冠疫情工作部署会,约谈“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负责人,督促从业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环境卫生消毒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㈡强化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
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守牢人民群众的生活底线。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及“五毛”食品。强化小作坊、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以抽查检测为抓手,积极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今年我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网络订餐专项整治等,共立案查处食品案件29起 ,罚没 20.16万元。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规定,注重加强与公检法以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今年向公安移送案件8件涉及食品非法添加的案件,目前全县共有13人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被列入食品药品监管严重失信“黑名单”,限制从业资格。
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牵头推进市场流通领域“行业清源”专项整治。以疫情防控产品、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价格等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重点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销售过期药品等行为。开展虚假宣传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夸大产品功效,宣传食品(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作用以及使用绝对化语言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提升行动,切实取缔非法生产加工“黑窝点”、规范依法依规的食品加工小作坊、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及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加大摸排力度,积极向扫黑办移送涉乱线索9条。
㈣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进一步筑牢安全底线
切实抓好电梯安全监管工作。针对部分住宅小区电梯无管理单位,无维保单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联合县政法委、县应急管理、住建、城市管理、虬江街道、金古管委会等部门,开展综合治理,推行委托管理模式,解决了79台小区电梯使用管理问题。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对照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组织辖区内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同时结合省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重要问题报告以及年度日常检查计划,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找出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及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今年共查处特种设备案件17件,在全市率先开展压力管道使用登记信息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摸清全县压力管道底数,做好信息登记,夯实监管基础,规范管道使用,消除隐患。
㈤强化价格监管,保持市场平稳有序。一是加强口罩等医用防护产品的价格监管,以医疗器械批发、零售企业等经营使用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以医用口罩、抗病毒类药品等为重点检查品种,强调明码标价,严禁非法渠道购销药械、囤积、哄抬、散布虚假信息哄抬药械价格等行为。二是对米、面、食用油等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全面监督检查,下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坚决维护大米等民生物资市场价格秩序的通告》,畅通消费维权诉求渠道,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行为,进一步强化经营者责任意识和价格自律,确保相关医药用品及生活必需品价格平稳。三是积极配合国务院大督查,开展价格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督促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收费、不明码标价、不按国家政策执行转供电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全力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实,5家不按规定收取电费的转供电企业被处罚。
二、支持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显著
㈠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一是扎实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持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全面推行“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出台《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项目产业百日攻坚大会战”十条措施》,进一步简化行政许可流程,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做到“一放四减”,即审批事项应放尽放、能放则放,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二是推行企业登记延时服务、周末预约服务制度,对重点项目指定专人对接,全程跟踪指导,优化服务资源,开展设立、变更全程电子化登记,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简化住所登记,推行“容缺受理”。三是建立政银合作代办商事注册登记,方便企业“就近办照、多点办照”,开通疫情防控期间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尽全力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㈡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2020年全县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实现“双增长”。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保护意识。在沙县电视台、沙溪之声99.5等媒体播出2020年知识产权宣传主题内容,召开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对企业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全县企业和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同时,我县发明专利的奖励标准从每件5000元提高至1万元,进一步激发了企业申报各项专利积极性。二是开展企业走访,强化服务指导。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积极开展企业走访,与企业零距离交流,宣传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和政府奖励优惠政策,指导企业积极申报各项专利,今年共走访企业55家,在金沙管委会设立“知创福建”福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工作站和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三是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加大保护力度。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大对各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查处力度。今年1至10月份,共查处知识产权案件8件;全县新申报各项专利420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5.427件,超全市平均数2.249件。
㈢标准化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服务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防控疫情期间,为企业提供及时便捷的标准咨询、制定企业标准技术服务,加快推进企业口罩等防疫物资企业标准制定,积极帮助指导企业制订的《一次性日常防护口罩》、《一次性儿童日常防护口罩》等适用于企业的产品执行标准,深化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要求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把控防疫期间口罩产品质量水平。启动商品条码业务快速响应服务,帮助协调物品编码中心条码业务续展,规范产品标识包装。积极申报国家级农村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推进金沙园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制定沙县小笼包、沙县蒸饺2项团体标准,在三明生物医药及生物工程学学术活动上开展世界标准日宣传,鼓励学会制修订团体标准,积极响应市场对标准的新需求。
㈣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一是开展企业即时信息和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今年共抽取46家企业进行检查。二是牵头制定《2020年沙县企业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联合公安、人社等9部门开展2020年度企业即时公示信息和经营行为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共检查企业139户。
三、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㈠强化执法队伍建设。2015年5月机构改革整合了原工商、质监局、食药局三局职能,2019年新一轮机构改革又增加知识产权职能、食盐监管和价格监督执法职能。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将全局能力强、业务精、表现优的干部充实到综合执法大队和基层所,大队配备了2名副科级干部强化执法管理,配备了4台执法仪和1台执法专用车辆,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财保障。目前全局干部职工 85人,取得执法资格75人,执法人员实现百分之百执证执法。
㈡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为确保案件查处科学公正,搞高办案质量,及时下发了《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成立了“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和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成员会,严格遵守《案件审理委员会议事规定》《案件主办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罚没物品管理和处置制度》等执法办案工作制度,按照市局要求印发了《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法制审核清单,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今年法制部门共审核行政处罚案件138件,审核率100%,进行了11次案件集体讨论会,39起对当事人处较大金额罚款的案件由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㈢强化执法业务培训。科学制定干部学法计划,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处罚新文书规范使用、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等办案培训,还开展了食品生产流通、知识产权识、药械化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一线执法人员能够充分运用新文书以及新法律法规开展执法行动,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打下了基础。今年全局组织了2次执法办案培训会和案件评析会,以会代训提高执法人员理论知识和办案水平,同时还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市组织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监察等业务培训。
㈣理清权责清单。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制,根据工商、质监、食药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我局“三定”方案,通过梳理、编制形成了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明确了部门职责,具体责任事项、责任单位和追责情形实行动态调整。通过承接职责、合理划分行政执法事权,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局共梳理出行政许可12项,行政处罚768项,行政强制26项。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七五”普法扎实推进
依照中央、省市县和上级局关于“七五”普法规划的工作要求,增强以人为本、普法为民、贴近基层、服务群众的观念,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法治宣传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㈠落实普法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普法工作纳入综治责任书,层层签订责任状。党组书记、局长从讲政治高度,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制课、带头审理案件、带头接诉调解,带头开展巡查督查,及时解决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㈡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所负责人组成的“七五”普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策法规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形成一把手亲自抓,政策法规股牵头各股室所队具体抓落实的全员参与工作格局。同时,将普法依法治理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加强普法工作的培训考核,推动建立以考促学、以考促用、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监督检查制度。
㈢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参加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5.20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食品安全周、“打击传销,共建和谐社会”主题宣传月、药品安全月等时间节点,充分运用电台、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现代媒体,大力推进普法“六进”活动,坚持行政处罚与宣传教育并举,有效增强了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
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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