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8 15:09 | 来源:沙县市场监管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特向社会公开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本报告在沙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电话0598-5822661,地址:沙县新城中路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根据我局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主要任务分解表》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准确向公众公开,在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规范公开行为等方面取得了成效,有效地推动全局整体工作提高。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类24条,食品抽检信息、药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其他类99条,所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均报送档案馆和图书馆。对照《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及本部门要求,总体情况如下:

㈠健全公开机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和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各单位的职能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配套工作制度,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评,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有奖惩。

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落实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要求。坚持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做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公开尽公开。坚持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完善。及时将食品市场监管动态信息、食品抽检信息、食品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公开在食品安全专题专栏上。

㈢强化政策解读。深化“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开展项目攻坚突破竞赛年等重点工作,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各类宣传活动,深入街道社区、乡镇农村、大型商场超市等场所开展宣传,夏茂、高砂、青州市场监管所利用墟日在辖区内巡回开展宣传,并对《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规定及相关目录清单等的通知》等文件进行解读。

㈣推进政策落实。及时向社会公开食品抽检相关信息,便利公众获取抽检结果,了解食品安全知识。主动公开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信息,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做好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推进重大决策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关于印发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风展红旗如画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广告经营企业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等。

提升公开质量。明确责任分工,由办公室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更新,并由专人跟踪与市场监管部门有关的网络舆情并及时进行疏导澄清,及时回复网友咨询、更新动态信息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所有发布信息均由分管领导审核发布,规范信息发布程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质量,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3

4545

其他对外
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65

131

138

行政强制

25

0

3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办理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主动公开形式不够多样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

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学习培训频次。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委、县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通过召开培训会等多种形式,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二是丰富公开内容和渠道。丰富公开渠道,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有关食品药品等方面市场信息动态;三是加强互动交流。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快速受理、及时反馈,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回复率和及时性,大大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20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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