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352-0200-2021-00030
- 备注/文号:沙商务〔2021〕47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2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有关商贸企业: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的火灾防控工作,深刻汲取泉州晋江市一鞋厂发生火灾事故教训,根据《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沙安委〔2021〕15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举一反三,对商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根治,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尽最大努力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确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了《商贸流通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市沙县区商务局
2021年12月22日
三明市沙县区商贸流通领域今冬明春
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结束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沙安委〔2021〕15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和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聚焦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根治隐患,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区商贸流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重点及措施
㈠重点场所
1.易燃易爆单位。把加油站作为商贸流通领域消防检查的重点,指导、督促加油站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各加油站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定期组织消防安全评估和全面加强企业专职队、微型消防站等专业应急处置力量建设,不断提高企业自防自救能力。
2.商业综合体。深入推进商业综合体(金鼎城15#、闽辉商业广场)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创建工作,各商业综合体要围绕健全建强专业团队、强化集团条线监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区教育、住建、文体旅游、市场监管、能源(电力)、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以“管好、查精、灭快”为准则,深化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治理,推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3.人员密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历来都是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主要场所。各大型商场、超市要做好自查自纠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商务部门要牵头组织消防、应争管理、市场监管、文体旅游等部门开展一次全面摸排,摸清底数,厘清监管责任,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准入门槛,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消除各类突出隐患问题,并将人员高度密集的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严格依法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指导、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治消防安全隐患。
4.燃气企业。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开展燃气安全常态化检查,督促燃气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全面开展自查整治,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强化燃气管道日常巡检、设施维护、监测预警,强化一线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按规定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和指导服务等;督促使用燃气的各类餐饮企业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尽快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保障正常使用,及时发现和处置燃气泄漏。
5.涉疫场所。积极配合卫健、消防等部门开展集中隔离点开展专项检查,指导、督促集中隔离非星级酒店(宾馆)对因防疫需要临时关闭的安全出口,落实专人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组织人员疏散。
6.仓储物流。积极配合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指导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部位值班值守,严密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带险运营”。
㈡重点防范
重点做好全国两会、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商贸流通领域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格落实各项安保措施,举办大型活动时,要制定落实消防安全严防严控措施,加强重点部位、敏感区域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要组织对仓储物流企业开展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检查,紧盯用火用电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现场看护、重点驻守、夜间巡查等措施,适时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开展流动式巡防和蹲点式驻守,确保绝对安全。
㈢宣传警示教育
督促商务系统社会单位利用单位内设电梯视频、LED屏等加强宣传提示;大力推广“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商务局(贸促会)做到全员注册学习,推动商贸企业员工注册学习,2021年底前,实现重点单位上线使用实现全覆盖。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利用抖音、快手、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策划推送图文、视频类作品。
三、进度安排
㈠部署发动(2021年12月23日前)。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会议,广泛动员部署,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
㈡组织实施(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3月15日)。按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强化部门协作,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风险,分析通报问题,研究推进举措,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㈢总结验收(2022年3月16日至31日)。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四、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内贸股,承担日常工作,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裴秀萍 局长
常务副组长:张继荣 副局长
副 组 长:叶文忠 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乐朝圣 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黄艳华 副局长
马建华 四级调研员
成 员:宋京霖 办公室(党委办)负责人
黄巧燕 对外贸易股负责人
翁钰洁 综合股(人事、财务)负责人
吴康海 招商与外资股负责人
余富鑫 市场运行与内贸股负责人
邱任收 电子商务与信息化股负责人
㈡强化监管协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㈢严格督导问责。要完善工作责任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对工作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和企业,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改,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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