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01-0200-2024-00069
- 备注/文号:沙卫函〔2024〕70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卫健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09
局属各单位,区总医院(各分院、中心),各民营医院:
为贯彻落实上级今年以来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保障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由局联合区总医院从2024年9月19日起至2024年9月27日止,组织开展今年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三季度督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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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检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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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9日 周四 |
上午 |
局机关9—12层办公大楼 沙县区妇幼保健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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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沙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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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0日 周五 |
上午 |
民营沙县区杏圣脑康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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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沙县区卫生职业中专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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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3日 周一 |
上午 |
郑湖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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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琅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阳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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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4日 周二 |
上午 |
青州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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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高砂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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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5日 周三 |
上午 |
富口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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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大洛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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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6日 周四 |
上午 |
湖源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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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南霞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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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7日 周五 |
上午 |
夏茂分院、高桥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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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沙县区总医院北区 沙县区总医院南区(区中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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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内容
(一)各单位传达学习《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工作提示》的通知》
(二)各单位传达学习《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主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三)各单位传达学习《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四)各单位传达学习《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提醒函》
(五)《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目标责任的通知》各单位落实情况
(六)《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三明市沙县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关于开展“畅通生命通道”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落实情况及相关材料。
三、检查方法
(一)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二)区总医院北南区、局属各单位由我局随机抽调区总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有关人员参加检查。
(三)乡镇各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区总医院安排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按要求报局安办汇总。
四、检查人员
肖观华(区卫生健康局二级主任科员)
张祖霖(区卫生健康局安办主任)
陈莲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黄楷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全管理员)
张吉星(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花旺春(区总医院副院长)
陈婉霞(区总医院院委会委员)
吴德煊(区总医院院委会委员)
严回春(区总医院保卫科科长)
王建华(区总医院保卫科副科长)
姜小燕(区总医院信息科科长)
邓建炜(区总医院信息科副科长)
陈章楷(区总医院南区总务科干事)
吴文浩(区总医院南区总务科干事)
三明市沙县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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