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01-3000-2024-00073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卫健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25
一、强化政治担当,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区卫健局党组坚定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进行专题学习讨论,旗帜鲜明讲政治,确立“照单全收、立行立改、着眼长远、注重长效”的整改工作思路。切实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巡察整改要求转化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行动。
2.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及时调整充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谋划、靠前指挥,先后7次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局分管领导作为整改工作的责任领导,率先垂范、主动作为,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认真进行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
3.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将巡察结果运用到长效机制建设中,使整改的过程成为促进全体干部职工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健康发展的过程。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
1.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促进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力度不强。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制定下发《2024年度沙县区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方案》(沙卫函〔2024〕49号),组织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培训,今年计划开展4期集中理论与实践技能培训,截至目前已完成2期培训227人次,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诊疗与技术推广工作4次。二是推动优质中医医疗资源下沉。派遣中医医生支援琅口、富口、南霞、大洛、郑湖分院,根据乡镇群众诊疗需求开展中医帮扶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帮扶诊疗及住院查房335人次。三是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7月份5名中医类专业的定向委培生毕业,分别入职夏茂、富口、青州、郑湖、湖源等基层分院。8月5日,本年度招聘的3名中医类专业人员分别入职区妇幼保健院和中医医院,不断补充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四是加强中医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今年选送2名中医医师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跟师北京广安门医院专家,组织99名中医医师参加市卫健委组织的中医经典学习班,选派13名中医医师参与福建省第二批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带徒,不断提升中医药专业人员服务能力。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将提升基层分院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指标,依托中医质控中心每季度对各基层分院的中医药诊疗进行质控检查,目前已开展3次,发现部分分院未在医嘱或者病程中具体体现中医诊疗方法等问题,下发整改通知4份,收到整改报告4份,均已完成整改。
(2)扎牢基层卫生健康服务“网底”的措施不硬。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基层卫生设施建设。投入31.9万元,为乡镇卫生院、一体化村所购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牙科综合治疗机、电针治疗仪等医疗设备。投入18.8万元,升级改造7个村卫生所。同时,按照“六统一”管理要求,优化服务流程和医疗质量标准。二是组织开展乡村医生培训。8月份制定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乡村医生规范培训的通知》(沙卫函〔2024〕61号),完成乡村医生技能培训2期117人次。三是优化人员配置。持续开展村医乡聘村用,在已招聘7名乡村医生的基础上,8月份大洛镇宝山村卫生所招聘1名乡村医生。今年以来,区总医院开展远程视频会诊50期,接诊患者273人次,各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定期下乡开展巡诊206批次,诊疗量800人次,有效解决乡村医生从业人数不足问题。
2.落实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3)促进妇幼全周期健康服务有弱项。
①孕产妇管理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提升服务能力。今年在开展3期常态化培训的基础上,另召开2期全区妇幼健康专题培训会,邀请市、区级专家对全区基层各医疗机构妇幼工作人员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高危孕产妇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等妇幼健康工作专题培训,受训达80余人次,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妊娠风险评估、管理和救治能力。二是强化孕产妇管理。按照“五色管理”原则全面推行妊娠风险分级管理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全区孕产妇风险评估为绿色的225人,黄色531人,橙色153人,红色0人,紫色6人。对评估为“橙色”的妊娠风险较高孕产妇3日内上报区妇幼保健院高危孕产妇管理中心并到区总医院落实孕产妇保健服务;评估为“红色”的高危孕产妇24小时内上报区妇幼保健院高危孕产妇管理中心落实专案管理,动员尽快转到市第一医院进行重新评估是否适宜继续妊娠,并落实孕产期服务;评估为“紫色”的孕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到区总医院落实孕产妇保健服务。三是强化工作督导。开展基层妇幼公共卫生工作季度督导2次,下发《三明市沙县区妇幼保健院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情况通报》(沙妇幼〔2024〕3号)、《三明市沙县区妇幼保健院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情况通报》(沙妇幼〔2024〕5号)及问题清单12份,收到整改报告12份,均已完成整改。
②出生儿素质有待提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宣传。利用LED屏、微信公众号大力开展婚检、优检、预防出生缺陷宣传。每日派1名工作人员到婚姻登记中心开展面对面婚优检宣传动员工作。着力开展社会面宣传,结合“2.14”“5.20”“七夕节”等节假日,在东门古街婚姻登记服务点开展“情定七夕,相约婚检”宣传活动。8月份深入西园社区、高砂、富口、青州、高桥、郑湖等开展预防出生缺陷日主题宣传培训会6场,发放各类宣传品5000余份。二是加强预防。做实婚检、优检、免费叶酸发放等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措施,今年来完成婚检611人,优检290对,免费发放叶酸523人;推进孕期产检及免费产筛等出生缺陷二级预防措施,今年来完成孕期规范化产检的孕妇915名,免费产筛179人;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今年来,完成新生儿疾病筛查595人,其中筛查异常16人待进一步确认;新生儿听力筛查596人,其中未通过1人。三是压实责任。将婚优检工作纳入妇幼保健院职工二次绩效分配考核,对完成情况进行季度通报,年终落实奖惩。四是便民服务。开设周六上午门诊,整合婚检、优检、地贫检查流程,方便育龄群众参加免费婚前孕前健康检查。
(4)推进老年人医养服务不够有力。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健康教育与预防。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健康咨询活动54场,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咨询32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900余份,增强老年人的自我保健意识。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20399人,提高老年人常见疾病的筛查和预防工作。二是提升医养结合站服务能力。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对医养结合医护人员开展业务培训57人次。深入社区开展便民服务,入户送医、送药、随访560人次。三是探索公立医院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计划投资2300万元,在区总医院北区建设医养结合养老中心,一期已投入400万元,完成装修面积约2330平方米,预计今年11月底投入使用。
3.依法履职有差距。
(5)非法诊疗监管有待加强。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开展“错时”执法2次;核实群众投诉6件、部门移交1件;立案查处医疗相关案件6起(其中非法行医案件1起),已作出行政处罚5起、罚没款共计3.92万元。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全区185家正常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今年完成监督检查129家,监督覆盖率69.72%,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19份,督促医疗机构依法规范执业,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6)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有待提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业务学习。今年共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个体诊所点题整治法律法规、餐饮具集中消毒管理法律适用及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等培训4场,培训152人。同时选派9名骨干参加三明市沙县区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专班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会,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严格办案流程。严格按《沙县区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试行)》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今年来共办理一般程序案件5件(其中1件正在办理中),未发现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和行政处罚对象不适格、认定事实不清楚、适用法律法规不正确、行政处罚程序不合法案件。三是加强案卷评查。通过监督科室交叉评查、稽查科评查、法制审核员审查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今年共完成2起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2起已结案件评查。四是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卫健局分管领导、疾控中心主任、分管副主任及案件经办人等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7)实施行政许可能力有待提升。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制定学习计划,每周三下午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已组织业务学习6期50人次。二是把好程序审核。组织人员对受理的734件行政许可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逐项把关,及时通知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并做好材料的归档整理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严谨性、合法性。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开展每月交叉抽查,巡察整改以来,共交叉抽查了40件行政审批件,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四是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卫健局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给予医政股负责人政务警告处分。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8)理论学习不够重视。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今年以来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组织开展学习交流研讨5次,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心得体会47篇。
(9)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立行立改。7月31日,组织召开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组织学习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著作选读》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等必学内容。二是优化学习内容。局党组制定下发《2024年区卫健局党组(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沙卫组〔2024〕8号),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三明、对沙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三是强化学习管理。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考勤制度,确保出勤率达三分之二以上。每个月至少安排1次集中学习,全年开展集体研讨不少于50%,党组中心组成员每年重点发言不少于1次。9月19日召开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专题讲座,不断提高学习的质效。四是规范学习记录。明确记录人的职责,准确、完整地记录学习的过程,记录人及时将记录内容提交给主持人审核后,按时间顺序进行归档,以确保学习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学习成果的有效运用。
(10)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不足。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调查研究。局党组制定并下发《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卫生健康党组关于做好2024年调研工作的通知》(沙卫党组〔2024〕14号)文件,组成由党组成员任组长的6个调研小组,针对卫生健康工作存在的短板,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调研,组织撰写了《探索医养结合新路子的研究》《探索乡村医生用人机制,夯实基层卫生服务水平的研究》《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的研究》等6篇调研报告,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助力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强化成果转化,结合实际研究医改、医防融合等相关文件共10份贯彻意见,切实把学习调研成效转化为推动医改等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动力。二是提升服务能力。协助引导患者使用网络预约,避免长时间等候。部分科室实行弹性排班,每天上午查房后增派医生支援门诊,缓解门诊患者排长队的现象。开展“优质服务及礼仪”“医疗纠纷防范及医患沟通”等培训班6场,累计培训595人次,提高医务人员与患者沟通能力。开展出院患者电话回访15531人次,收到问题反馈133条,整改、解释133条,及时改进服务。三是加大健康宣传。通过公众号、讲座、线上宣教、发放宣传册等方式,普及健康知识和疾病预防措施。今年来,共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活动60余场,惠及群众2万余人,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册,发放宣传品5000余份。成立“引领风骚健康行理论宣讲小分队”,深入农村、社区、校园、企业开展宣讲13场,受益人群达4455人。培训家庭保健员656人,增强群众“治未病”的健康理念。四是强化监督检查。7月中旬组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检查,下发《关于2024年上半年基层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检查结果的通报》(沙卫函〔2024〕68号),各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立行立改,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患者满意度。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1.资产管理不到位。
(11)卫生应急储备物资管理不规范。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制度。制定下发《三明市沙县区卫生健康局卫生应急物资管理制度》(沙卫〔2024〕37号),明确应急储备物资申请、审批、领用、登记等流程。二是加强管理。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区卫生应急物资管理人员,每季度对应急储备物资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量与账面数量一致。8月14日组织人员开展全面盘点,健全完善《应急储备物资盘点表》。三是加强督查。局机关纪委每年定期对应急储备物资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9月20日组织人员对应急储备物资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库存数量与台账数量一致,未发现问题。四是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卫健局分管领导、局疾控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12)物品出入库管理不严。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下发了《区卫生消毒站消杀物资管理制度》(沙卫消〔2024〕3号),规范消杀物资管理。二是加强物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药品及器械,按照“先进先出,推陈出新”管理原则,定期对物(药)品进行盘点,建立出(入)库明细台账。8月14日组织人员对消杀药品及器械进行全面盘点,并录入出入库管理系统。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局机关纪委每年定期对物品出入库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9月13日,局机关纪委组织人员对消杀物资管理、出入库情况进行督查,物资的库存数与账目数目相符。四是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卫健局分管领导、区卫生消毒站仓库管理员进行提醒谈话,对区卫生消毒站站长进行批评教育。
(13)固定资产管理有疏漏。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立行立改。2024年7月将“2022年7月支付综合楼空调尾款45.24万元”补充列入固定资产登账,将18台防疫专用笔记本电脑归还由疾控中心保管,并列入固定资产管理。二是加强管理。健全完善《三明市沙县区卫生健康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8月23日组织局属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学习培训,熟悉资产管理及处置的相关规定。各单位针对反馈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及时做好固定资产采购、领用、处置、报废等工作,并建立台账。三是强化监督。局机关纪委每年定期对局属相关单位资产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9月13日—23日局机关纪委组织人员对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局属各单位及时处置报废的固定资产。
2.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
(14)未经审批支付费用。
(15)培训费支出不规范。
(16)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制度。制定完善《三明市沙县区卫生健康局财务管理制度》,8月23日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学习培训,压实财务人员责任,增强财经法规意识。二是严格审核。严格落实报销审批程序,对报销票据要素不全的不予报支。同时规范支出培训费,9月19日、8月29日我局分别组织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会和沙县区家庭健康指导员培训班,均向相关单位发出邀请函聘请教授、专家进行授课。三是强化监督。定期对财经法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9月13日—23日组织人员对各单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多报支交通补贴等问题5个,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均已完成整改。四是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卫健局分管领导,局机关、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卫校及红十字会财务人员等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7)缴纳工会会费不合规。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即知即改。区疾控中心工会对2021年来工会会费重新核算,并于8月15日将多缴会费共5567.82元退还给个人,同时将少缴的会费5567.82元转入工会账户。二是加强学习。8月23日组织局属各单位财务人员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个人工会会费按本人工资收入(不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的5‰缴纳。三是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局卫健系统工会主席和区疾控中心工会主席、疾控工会财务开展提醒谈话。
3.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18)项目招标不规范。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制度。修订完善《沙县区卫生健康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制度》(沙卫〔2024〕34号)、《沙县区妇幼保健院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制度》(沙妇幼〔2024〕7号),使采购工作更加有序、规范。二是严格执行。8月23日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县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沙政规〔2024〕6号),规范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做到应邀尽邀。三是强化督查。每年定期对项目招投标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目前无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四是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卫健局分管领导、区妇幼保健院负责人等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9)工程决算审核不及时。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管理。区妇幼保健院指定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跟踪项目完成进度。二是立行立改。7月31日区妇幼保健院下发限期完成决算工作通知书给施工方,该项目已于8月7日完成项目审核决算。三是强化监督。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9月13日—23日局机关纪委组织人员对各单位项目建设情况开展检查,下发整改通知,督促今年年底前完成中医健康管理中心项目工程尾款的支付。
(20)物资采购监管不严。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制度。制定下发《沙县区卫生健康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制度》(沙卫〔2024〕34号),规范政府采购流程。二是规范程序。按照先审批后采购原则,4月7日区消毒站向局里提交采购毒饵站及热烟雾机的申请,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区消毒站于4月底完成采购并完成入库。三是强化督查。每年定期对物资采购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9月13日—23日局机关纪委组织人员对物资采购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未发现先采购后审批的问题。四是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区卫生消毒站站长进行批评教育,对消毒站采购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21)材料归档不齐全。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立行立改。8月中旬已责令相关责任人将应急物资采购、应急队伍装备采购等验收材料补充到项目档案中。二是加强管理。指定专人收集梳理项目材料并及时建立档案。6月3日,区疾控中心将微波消解仪采购项目的验收材料及时完整归档。三是强化督查。定期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9月13日—23日局机关纪委组织人员对工程项目建设、采购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未发现存在归档不齐全的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1.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22)议事规则执行不够严格。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制度。修订完善《沙县区卫生健康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单项支出50000元以上(含50000元)的资金使用必须报请局党组会研究。同时局属各单位参照局党组要求分别制定《沙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沙县区妇幼院保健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沙县区卫生职业中专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应议尽议。二是严格落实。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今年以来召开21次局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干部处分、人员招解聘等相关事项。加强对下属单位大额资金的使用监管,5月6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区疾控中心拟采购微波消解仪相关事项、6月13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区卫生监督所应付未付款项使用相关事项等。三是开展监督检查。定期对党组议事规则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9月13日—23日局机关纪委组织人员对局属各单位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未发现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四是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卫健局分管领导、疾控中心主任、局财务股负责人等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区消毒站站长进行批评教育。
(23)重大决策集体研究不充分。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规范集体决策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沙县区卫生健康局议事规则》和《沙县区卫生健康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党组会、局务会议事范围。二是规范集体决策程序。局党组会议召开前,将收集的会议议题及相关背景资料提前发送给班子成员进行思考和准备,同时安排充足的讨论时间,设置轮流发言环节,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且对每个会议题议定结果进行总结发言。三是规范集体决策记录。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对议题的讨论情况逐一做好记录。会议结束后,记录人员及时将记录内容整理成正式文档,并提交主持人和相关领导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
(24)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明确主体责任。制定下发《中共沙县区卫生健康局党组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沙卫党组〔2024〕27号),明确局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制定下发《中共沙县区卫生健康局党组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沙卫党组〔2024〕26号),9月2日召开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认真分析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三是落实主体责任。《三明市沙县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沙卫〔2024〕29号),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自身建设和改革创新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的重要内容,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25)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不严。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谈话制度。推进廉政谈话常态化、制度化,明确局党组书记定期与班子成员及必要的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股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严格要求谈话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谈话内容具体全面有针对性,不敷衍了事,不以业务工作谈话代替廉政风险谈话。今年以来,共开展廉政谈话23人次,其中任前谈话3次。二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组织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126人参加廉政风险排查,排查风险点808个,并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三是督促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中共沙县区卫生健康局党组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沙卫党组〔2024〕27号),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将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纳入述责述廉报告。
(26)述责述廉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8月8日,组织局党组成员学习《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6〕56号),对述责述廉会议流程进行再学习,明确会议议程,参会人员范围及相关要求。二是加强审核。由机关纪委确定专人对局党组成员述责述廉报告进行审核把关,对存在查找问题不够深入,措施针对性不强的问题责令其重新撰写。三是督促整改。8月8日,针对巡察发现的有关局部分党组成员述责述廉报告存在的问题,局党组书记对全体局党组成员开展集体谈话,要求局党组成员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举一反三,防止出现类似问题。
(27)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局机关纪检干部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内容,提升机关纪检干部履职能力。二是加强警示教育。认真开展“一季一警示”,同时结合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组织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监委近期公开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的典型案例及《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等警示教育材料。今年共开展警示教育集中学习17次600余人次。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部门(单位)、关键岗位、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督。9月13日—23日局机关纪委组织人员对“三公”经费使用、政府采购、公车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下发廉政工作督查记录5份,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3.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
(28)履行党建主责不够有力。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9月20日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班子成员认真开展交流研讨。8月8日召开局党组会议针对巡查发现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9月2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预备党员转正的问题。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以“1336”党建工作机制为抓手,锚定全民健康这1目标,强化党建领航、党建特色、党建服务等3项措施,通过“党建+”模式,促进“深化医改、全民健康、健康文化”等3项融合,建设政治型、学习型、效能型、清廉型、服务型、堡垒型6型模范机关,不断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走深走实。三是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制定下发《关于推进“党建+网格化+全民健康”活动常态长效化的通知》(沙卫党组〔2024〕30号),打通健康服务“最后一公里”,增加群众健康获得感。今年以来共开展健康义诊讲座100余场、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等“七个一”服务,通过抓实抓细一支部一特色活动,不断丰富“卫健先锋,健康为民”党建服务品牌内涵。
(29)“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明确责任主体。9月3日结合第三季度支部书记联席会议,组织各党支部书记、支委会委员及党务工作者培训,明确各自职责,提高组织“三会一课”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各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调整下半年“三会一课”计划安排和月度安排。二是创新方式方法。各党支部采取微党课、线上学习、实地考察等方式,不断创新“三会一课”的形式和内容,增强“三会一课”的吸引力和实效性。8月26日,局机关党支部到翠绿社区开展健康宣传主题党日活动;9月20日,区疾控中心党支部到城北社区开展“防控登革热 清洁家园”主题党日活动;10月11日,区妇幼保健院党支部到东天岭社区开展“情暖重阳 敬老爱老”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开展监督检查。9月12日—13日组织人员对各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检查,发现问题7个,下发整改通知3份,均已完成整改。四是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卫健局分管领导、机关党委组织委员、机关党支部书记、妇幼保健院党支部书记、疾控中心党支部书记等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0)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提高认识。8月26日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通知》等内容,充分认识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性。二是深刻剖析。8月30日召开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了对照检查,深入查摆,深刻剖析。对班子成员的发言提纲局党组进行认真审核。三是落实整改。班子成员针对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同时局党组每半年加强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1)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规范程序。9月3日召开区卫健局2024年第三季度支部书记联席(扩大)会议暨党务业务培训会,针对发展党员工作相关程序开展培训,确保按照入党申请、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确定发展对象、政治审查、预备党员接收、教育考察和转正等各个环节都规范操作。8月26日局机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二是开展检查。9月组织人员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2个,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三是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卫健局分管领导、局机关党委组织委员、机关党支部书记、妇幼保健院党支部书记等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2)党费使用不规范。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立行立改。将退休党支部超范围使用的党费1443元转为行政账户拨付的党建经费列支,并将1443元退回党费账户。二是规范程序。9月3日召开区卫健局2024年第三季度支部书记联席(扩大)会议暨党务业务培训会,组织党务人员认真学习党费收缴、党费使用等知识。严格执行党费使用审批程序。9月26日局党组召开会议认真研究退休党支部申请使用党费的有关议题。三是开展检查。9月12日—13日组织人员对各党支部党费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2个,确保党费使用合规、合理、有效。同时对卫健局分管领导、机关党委组织委员、机关退休党支部书记等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制度衔接不贯通。
(33)一些制度管理不到位,上下要求不协调。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修订完善制度。完善《沙县区卫生健康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单项支出50000元以上(含50000元)的资金使用必须报请局党组会研究,同时局属各单位参照局党组要求分别制定《沙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沙县区妇幼保健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沙县区卫生职业中专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报局党组备案、审核,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二是认真开展监督检查。9月13日—23日局机关纪委组织人员对局属各单位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未发现问题。三是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卫健局分管领导、财务股负责人、区疾控中心主任等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落实审计整改不够彻底。
(34)2023年4月审计报告指出“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财政专户”的问题,举一反三不够。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立行立改。8月1日区卫健局将通讯继续教育报名劳务费收入7680元上缴财政金库,8月5日区疾控中心将2022至2023年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共计19.56万元上缴财政。二是自查自纠。8月6日组织人员对非税收入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1个,已于8月6日将非税收入上缴财政。三是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卫健局分管领导、局财务股负责人、区疾控中心主任等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抓巡察整改韧劲不足,整改质效有待提升。
(35)2018年县委巡察指出“公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党组整改后未能持续坚持。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立行立改。区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立即整改,按照“先批后修”规定落实公车维修,每月定期核对加油卡使用情况,并建立台账。二是完善制度。修订《沙县区疾控中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沙县区妇幼保健院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对公务用车管理相关事项予以进一步明确,推进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三是强化督查。每年定期对局属相关单位公车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9月13日—23日局机关纪委组织人员对局属相关单位公车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个,下达整改通知书1份,已完成整改。四是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区疾控中心主任、妇幼保健院院长、财务人员等6名相关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卫健局党组期间,共向区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件。区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截至2024年6月14日,已办结1件,给予政务警告处分1人。
政务处分情况
因在经办医疗机构校验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未在法定时间内完成校验,且适用的依据错误并导致暂缓校验通知被撤销,对沙县区卫健局医政股负责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㈠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本次巡察的35个反馈问题中3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其中,基本完成问题为“工程决算审核不及时”。经核实,中医健康管理中心工程项目2022年6月动工,区妇幼保健院分别于2022年8月和10月支付进度款30万元和10万元。2022年9月竣工验收后,区妇幼保健院多次电话和发函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提交结算审核材料,但因施工单位未能及时履行通知要求,导致该项目未及时结算审核。本次巡察指出,该项目审核决算不及时,局党组及时沟通双方人员,该项目已于2024年8月7日完成结算审核。由于该项目结算审核时间较晚及部分项目资金未及时下拨等原因,造成区妇幼保健院未能及时拨付尾款,我局党组将积极沟通区财政部门,并督促区妇幼保健院于12月底前支付剩余尾款,切实保障施工单位权益。
㈡巡察整改工作存在不足及下阶段工作计划
局党组在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中仍存在不足:一是思想认识不足,部分人员存在敷衍应付心态,没有将整改工作真正视为推动发展和提升工作质量的契机;二是各单位(股室)协调配合不够,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够顺畅,导致整改工作进展较缓慢。下阶段,我局党组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在构建长效机制上做下功夫,从严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提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的自觉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核心带头作用,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是加强学习宣传。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的工作要求,引导党员干部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结合“三会一课”和党日活动,采取集中研讨、领导领学、党员自学、深入基层宣讲等方式,积极学习宣传党的先进理论和方针政策,夯实理论基础,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推动建章立制。在做好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巡察成果应用,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抓好建章立制,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根源上堵住风险漏洞。把抓好整改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全面凝聚起干事创业新风气,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5822821;通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金沙西路2号卫生健康局,邮政编码:365050;电子邮箱sxwsjbgs@163.com。
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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