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禁毒重点整治工作部署,为了加强我局对禁毒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沙县文体和旅游局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瑛华 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王文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高 江 机关党委书记
林 芳 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丽贞 党组成员、副局长
邢丹鸿 党组成员、广播电视台台长
马建平 副科级干部、体育中心负责人
林金松 副主任科员、影剧院负责人
叶昌旺 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文体和旅游系统禁毒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江儿任办公室主任,联络员:乐成、冯庆煊、吴秀萍、邓玉明,联系电话:5822148。同时设综合督导组、文化场所摸排组、旅游场所摸排组、舆论宣传组4个专门工作组。
(一)综合督导组
组 长:王文生(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乐 成 吴秀萍(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办公室联络员)
承担本系统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传达上级相关工作文件精神,并及时收集上报各项工作资料和数据。对排查发现毒情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负责查处本系统党员、干部和全体公职人员涉毒问题。
(二)文化场所摸排组
组 长:王文生(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张江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成 员:余登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吴秀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股长)
做好部门协同,开展对文化场所涉毒问题的巡查和整治。会同各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娱乐场所、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常态化巡查,要求娱乐场所、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固定的禁毒警示标志达100%。对娱乐场所、宾馆网吧等场所证照不齐全的要求限期整改;发现线索及时上报公安机关查处;对发现涉毒的娱乐公共场所给予重罚,一律吊销营业执照,坚决予以取缔。
(三)旅游场所摸排组
组 长:林 芳(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卢祖年(副主任科员)
成 员:张绳光(旅游质量监督所负责人)
邓玉明(旅游质量监督所科员)
做好部门协同,开展对旅游场所涉毒问题的巡查和整治。会同各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对辖区旅游景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常态化巡查,要求旅游景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固定的禁毒警示标志达100%。旅游景区、宾馆酒店等场所证照不齐全的要求限期整改;发现线索及时上报公安机关查处;对发现涉毒的公共场所给予重罚,一律吊销营业执照,坚决予以取缔。
(四)舆论宣传组
组 长:邢丹鸿 (主任科员、广播电视台台长)
副组长:马建平 (副科级干部、体育中心负责人)
林金松 (副主任科员、影剧院负责人)
叶昌旺 (副主任科员)
成 员:龚新光 (图书馆馆长)
林建棋 (博物馆馆长)
黄长明 (文化馆馆长)
张人文 (少体校校长)
郭煊强 (肩膀戏保护和传承中心主任)
魏运松 (乡镇广播电视总站负责人)
张海清 (文化股股长)
冯庆煊 (广播电视台办公室主任)
吴秀萍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股长)
邓玉明 (旅游质量监督所科员)
加强新型宣传力度。要充分有效运用广播、电视、手机、微信、微博等新媒介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扩大禁毒宣的覆盖面和受众面,通过沙县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沙县文化”、手机APP“今日沙县”等有效载体,向全社会宣传开展禁毒工作,提高群众的参与率与知晓率,使得广大群众随时随地接受禁毒宣传信息。组织各文化场所、旅游单位场所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禁毒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禁毒宣传效果;依托举办“半台戏”、演讲征文、书法绘画比赛等活动平台为载体,将禁毒知识编排为群众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文艺小品、文艺节目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禁毒宣传效果。
要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加入“沙县禁毒”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和查阅有关禁毒的信息;深入宣传《沙县涉毒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特别是县政府设立100万元的禁毒奖励基金,用于奖励群众举报涉毒违法犯罪行为,最高奖励10万元最低奖励1000元的内容。通过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鼓励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人民战争。
沙县文体和旅游局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