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23-3000-2021-00002
- 备注/文号:沙文旅〔2021〕18号
- 发布机构:沙县文体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2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工作,健全和完善沙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条件范围:
(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五)传统体育和游艺;
(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下列已是省、市、县级项目除外:沙县肩头棚、沙县小吃制作技艺、定光佛信俗、罗岩太保信俗、游春牛、迎龙迎烛桥、盖竹小腔戏、夏茂冬酒制作工艺、福袋刺绣工艺、华光天王庙会、七夕蒙学式、夏茂游鱼、沙县柳源酒粬制作技艺、香龙制作技艺、沙县玉石传统雕刻技艺、沙县红边茶制作技艺、沙县茶坪打黑狮、食乌饭习俗、沙县椒畔草席制作技艺、黄酒酿制技艺(沙县玉露酒)、沙县辣椒酱制作技艺、沙县荷门打神、沙县通天大圣信俗。
二、申报推荐条件
(一)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二)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重大影响;
(三)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
三、申报推荐程序
各申报单位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定小组提出申请项目,于2021年5月15日上报《沙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附件2),后由该评定小组筛选后确定推荐选送项目,并通知项目申报者(单位)准备申报推荐材料。申报推荐材料须于2021年7月15日前报送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定工作办公室(县文化馆),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联系人:张纯森,联系电话:5697353,13859427602 。电子邮箱:sxwhg6143@163.com。
四、申报推荐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充实准确、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申报单位必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照片和录像片要达到技术要求,录像片要将项目核心特征与价值介绍清楚;材料制作要求详见附件1,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各申报单位自行做好备份。
1.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县专家委员会的论证意见、参与项目论证专家名单、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具体格式见附件2)。
2.申报录像片:能体现项目的核心特征与价值的音像资料(5-7分钟,DVD格式)。
3.辅助资料。包括录音、录像资料、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4.申请报告。由乡(镇、街道)文化站向县文体和旅游局提交本地区的申请报告,并附推荐项目表及推荐申报项目清单(见附件3)。推荐项目表应注明申报项目名称、保护单位,并对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5.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同意申报的函件。
五、申报推荐办法
1.各项目的申报工作由所属的乡(镇、街道)文化站组织实施。各地应对申报的名录进行筛选、论证后,对具备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评审,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向县文体和旅游局报送推荐名单。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可直接向县文体和旅游局申报。
六、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充分发挥传承人和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申报,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严格把关,力求申报材料精炼、准确、真实可靠,确保项目质量。
2.在申报过程中,要重点关注具有鲜明沙县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利于展示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项目。
3.在申报过程中,同一项目在不同乡镇(街道)流传的,可归并申报。
4.进一步规范项目保护单位。按照文化部的要求和《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应由具体承担项目保护与传承工作的行业协会或同业公会、企事业单位等作为项目保护单位,并履行申报、管理、保护和传承职能。行政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再作为项目保护单位。
附件:1.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推荐材料制作要求;
2.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3.乡(镇、街道)申报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清单。
沙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
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申报推荐材料制作要求
一、推荐意见:一份(原件)
1.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申报的函件;
2.乡(镇、街道)文化站向县文体和旅游局提交本地区的申请报告。
二、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二):一式五份,以A4纸双面印制,代表性图片可彩色印刷。
三、电子文本:一份
项目申报书word格式,申报照片JDP格式使用CD光盘拷贝,光盘上标明申报地区、项目名称、材料目录等。
四、申报录像片:一份
(一)技术要求:
制式:DVD格式。
长度:5-7分钟。
文件类型:应是专为项目申报制作的录像,而不是任何现成的风光旅游宣传片之类的录像资料。
画外音及字幕:配有普通话解说词,并配以中文字幕。
录像片制作:摄制、编辑要保证质量,尽量避免过多使用变焦、距离过近或过远,摄制、剪辑技术过差,音量饱和等。
(二)录像片内容:应主要真实体现项目文化表现形式的动态过程(表演过程、技艺流程、活动过程)
第一部分:概述
概括说明项目的显著特征、杰出价值,及其社会和自然环境。
第二部分:文化表现形式的动态过程
通过项目文化表现形式整体过程的呈现,体现项目对相关区域和中华民族文化所具有的重大价值和重要影响。
第三部分:存续与传承状况
说明项目的存续现状及传承情况。
第四部分:保护计划
简明扼要地展示保护计划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步骤。
五、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辅助资料:一份
(一)分布图及其他图表;
(二)附有底片或幻灯片的照片(统一编号,并附文字说明及摄影者或版权所有者的姓名);
(三)CD\VCD\DVD等格式的音频、视频资料,数字化文件;
(四)历史文献、书面资料等;
(五)其它资料。
六、申报材料总目录
包括推荐意见、申报书、音像资料和辅助资料等,需标明编号、文件名称、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姓名及必要的文字说明和相关信息。
附件2 项目代码:
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申 报 书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保护单位:
主管部门:
沙县文体和旅游局印制
2021年4月
注意事项
一、封面及表格中“项目类别”“项目代码”按以下标准填写:
民间文学(Ⅰ),传统音乐(Ⅱ),传统舞蹈(Ⅲ),传统戏剧(Ⅳ),曲艺(Ⅴ),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Ⅵ),传统美术(Ⅶ),传统技艺(Ⅷ),传统医药(Ⅸ),民俗(Ⅹ)。
二、此申报书可在沙县文体和旅游局政务公开(http://www.fjsx.gov.cn/wzq/bmwz/wtlyj/zfxxgkzl/)、沙县文化馆网站下载,表格各项栏目以仿宋GB_2312小四字号填写,不得扩展。
三、表格一律用电脑填写,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或复制。凡填写内容不实、有虚假成分者,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一、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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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主要价值和影响,做到文字简练,叙述清楚,准确无误)(字数600-800字) |
二、项目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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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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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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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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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民族 |
(如涉及多个民族,填写主要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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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区 域 及 其 地 理 环 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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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布 区 域 |
(基本信息应有具体的市、县(区)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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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 史 渊 源 |
(项目传承历史追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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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内 容 |
(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和具体表现形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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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特 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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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 价 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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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 续 状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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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 制品 及其 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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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承 谱 系 |
(填写项目清晰的传承脉络并延续至当代主要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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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传 承 人 (群体) |
(填写该项目当代主要传承人或传承群体,如人员、群体较多可只填写代表性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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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性 图 片 一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800万像素以上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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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性 图 片 二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800万像素以上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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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性 图 片 三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800万像素以上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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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性 图 片 四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800万像素以上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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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性 图 片 五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800万像素以上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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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性 图 片 六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800万像素以上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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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性 图 片 七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800万像素以上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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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性 图 片 八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800万像素以上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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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性 图 片 九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800万像素以上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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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性 图 片 十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800万像素以上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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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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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保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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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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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类型 |
○企业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 ○其它 (在对应○插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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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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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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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工作专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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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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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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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证明 |
(请粘贴复印件或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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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单位有能力承担保护职责的说明 |
(有哪些县(市、区)级代表性传承人(姓名、级别);有多少项目代表性资料、实物;有哪些人员专职从事项目保护工作;有多大规模的场所用以开展传承传播活动;有多少自有资金可以支持传承传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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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单位 承诺 |
我单位承诺: 我单位申请作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承诺如实填报所有申报材料,自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保护单位职责并同意文化主管部门无偿使用申报材料进行宣传、推广。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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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人(群体)同意申报及参与 保护工作 声明书 |
我们作为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主要传承人(群体),同意申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并同意(建议保护单位名称)作为项目保护单位。愿意共同参与该项目的申报与保护工作。 签字或盖章(个人请签名并填写单位或住址;单位、群体请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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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保护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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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取的保护措施与实现的保护成效 |
(包括已经采取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其他各种保护措施和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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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保护计划主要内容 |
(包括确认、建档、保存、保护、传承、传播、研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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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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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年 计 划 |
时 间 |
保护措施 |
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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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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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预算及 其依据说明 |
经费预算(万元 ) |
依据说明 |
资金来源(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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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 |
地方补助 |
拟申请市级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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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如有在各栏目中未纳入的其它重要内容,请在此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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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县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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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意见 |
(县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该项目价值、代表性、保护单位资质与能力、保护计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的有针对性的描述,是否建议推荐申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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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名单 |
姓名 |
年龄 |
专业 |
职称 |
单位 |
联系电话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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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参与项目论证的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
六、县级文化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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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对该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及能力、保护计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相关传承人(群体)参与的广泛性及是否建议推荐申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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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推荐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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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建议保护单位 |
申报书 |
申报书电子光盘 |
申报录像片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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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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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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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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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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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盖章处(乡镇级文化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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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由乡镇级文化主管部门填写,可扩展。
2.“项目类别”填写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且按照顺序依次排列。
3.“项目名称”、“建议保护单位”应与申报书中一致。
4.“申报地区或单位”填写对项目有直接管辖权的基层文化主管部门所属的地区。
5.“申报书”、“申报书电子光盘”、“申报录像片”填写“已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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